d1994830715 K大 wrote:不管什麼車輛都不應該鑽車縫不是嗎? 沒有這種規定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跟處罰條例裡面只有規定單車道才不能併行還有需要距離半公尺以上。什麼是單車道?就是像很多巷道沒有畫設車道或方向分隔線的那種。
wipc wrote:我怎麼看起來像10公分寬度和旁邊的車道分隔線一樣寬不是15應該沒那麼細 那條線應該是路邊邊線~因為您看到更旁邊的停車格位了嗎?是的,路肩(路邊邊線右側)僅能提供停車使用,不得行駛。當然,有的路段是以紅線或黃線同樣當做路邊邊線(法規有定),所以其右側也不可以停車(除非您停到私人地上),包含若有排水溝也算是公有地也屬道路,一樣不可停(機車常違停在那區間),不是停在紅、黃線右側內就不算違停。另,有的路段路邊邊線已很靠近真實路面邊緣(路肩很窄),只要車輛停放時無法完全在路邊邊線右側內,也算違停(佔用路面)。不過,通常警察在執法時會略為放水,也就是車輛寬度未超過路邊邊線左側一半者(即有一半車輛寬度是在路肩內),並以真實路面邊緣當基準,記得車輛右側必須要停在離路面真實邊緣40cm以內(這點在請清楚法令的網友提出澄清),通常不會去開違規停車的罰單。但是若有劃停車格的,會以車格線內當做停放標準。停車已是交通規則中最基本的了,但很多駕駛人竟然都還不清楚,所以考照制度真的要好好的檢討了。
scwuadela wrote:那條線應該是路邊邊...(恕刪) 不一定有停車位就不是慢車道只要快慢車道分隔線和車輛停放線有2m即可有些地方停車格說不定也是想畫就畫也不是不可能..而且路面邊線也是15cm樓主的圖我怎麼看都不像是15cm用寬度分實在很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