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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逆向重機對撞 工程師求償3000萬

3000萬能拿到50就要燒香偷笑了............還3000萬.................

henry96416 wrote:
記得先申請扣押對方...(恕刪)


在判決未確定前 兩造雙方無債權關係 無法申請假扣押

qaz789132 wrote:
33歲何姓工程師今...另有人PO文指出,周男車禍後也身受重傷,除肋骨斷9根、左大臂粉碎性骨折、左手中指截肢外,左臂目前也癱瘓。
有網友肉搜出周男臉書,懷疑他根本就是重機俱樂部老闆,且於案發1個多月後出院,已無須手部護具,可以在店裡吃好料。 (恕刪)


另有人PO文指出,周男車禍後也身受重傷,除肋骨斷9根、左大臂粉碎性骨折、左手中指截肢外,左臂目前也癱瘓。
有網友肉搜出周男臉書,懷疑他根本就是重機俱樂部老闆,且於案發1個多月後出院,已無須手部護具,可以在店裡吃好料。

jeffhsia wrote:
照片上騎士人身裝備...(恕刪)


人穿的是防摔衣...不是防撞衣...
前面騎塑膠車沒事阿,快又違規釀災.
可惜了一台好車..............

有人知道是哪個重機俱樂部嗎? 下次路上遇到要閃遠一點....................

sliverd wrote:
在判決未確定前 兩...(恕刪)




假扣押(金錢跟財產有關)...是保全程序,
它可以分別發揮兩種保全作用,

一是確保在""訴訟終結""後,有東西可強制執行($$$)

二是在""訴訟程序""中,防止在訴訟中繼續被侵害($$$)

有了保全程序所為的暫時舉措,
""債權人""還是必需提起""本案訴訟"",

我國民事訴訟法係「參考」日本民事訴訟法所制定,
因此命名制度時直接沿用日文漢字用法,
「假」扣押的假是暫時的意思,
也就是「暫時扣押」到訴訟結束維持至。


matias wrote:
可惜了一台好車.....(恕刪)





黃金獵獵犬 wrote:
不論是否真的受重傷...(恕刪)


我就來幫各位複習一下吧........




qaz789132 wrote:
另有人PO文指出,周男車禍後也身受重傷,除肋骨斷9根、左大臂粉碎性骨折、左手中指截肢外,左臂目前也癱瘓。
有網友肉搜出周男臉書,懷疑他根本就是重機俱樂部老闆,且於案發1個多月後出院,已無須手部護具,可以在店裡吃好料。


我覺得這話說得真會轉移焦點,今天他不逆向飆車,會害別人重傷,今天他就算違規把自己害死了都不值得同情,但害別人重傷終身殘障就有擔當一點,別在那邊說自己也受傷怎樣的,是誰逆向飆車造成的阿。

六月到現在,要脫產大概也脫產得差不多了,現下就看法官怎麼判了。

這樣的速度對撞,不知道是有哪種護據可以讓人不骨碎的,好像沒有吧,就算穿鐵衣也都沒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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