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個花本人居住的大樓是禁止所有的機車停放在地下停車場的主要的考量點在於進出的坡道又長又陡加上通道寬度只能允續一輛車進出萬一上下車輛在坡道照面機車還真的沒地方躲(停下來更危險)但樓主住宅現狀就已經停了不少機車進出的安全問題已經不存在(or不考慮)只要停車格產權是自己的在不超過使用範圍的前提下停任何車輛其實都不違法管委會不爽?請拿出公寓大駕管理條例及貴大樓住戶規約看哪一條違法阿?
重點還是在"管理"跟"規定",原本設定且施行已久的規定,如果輕易被打破,以後每個人都可以為所欲為,那社區以後就難有規矩可言(我不是針對原PO)我之前看過一個社區,剛交屋完、管委會成立的時候有立下一些規定,其中一項就是停車位僅供一輛汽車停放,後來住戶去吵說原本的機車停車位不夠放,管委會就放寬到後面可以加停一台機車,之後又有住戶吵說自己花錢買的車位,放什麼東西為什麼要被管? 最後變成只要不超出格子,擺什麼東西都可以結果每個格子裡面堆的東西真的是千奇百怪、什麼都有,有櫃子、一堆紙箱、好幾座鋁梯(屋主是做水電的)、一堆腳踏車等等,也不少人偷吃步把東西堆到格子外,整個地下室看起來就是很雜亂,我個人是覺得都已經開放到這樣,不可能再縮緊規定、回覆到只能停汽車的規定,這個社區管委會的約束力已經沒救了(這只是停車場,其它的公共區域就不提了,也是亂的可以)。另外提醒大家一點,你多停一部機車、或是裡面塞滿機車,這些人車進出地下室時所用的鐵門、燈號電費及消磨,都是公共支出,取車/停車時一般都是坐電梯,電費/消磨也是大家出,進出人車及次數一多,無形中的成本其實會增加不少,到時候電費增加、設備要保養維修也是公共支出,回過頭來也是住戶要自己出。
漫好玩的題目重機到底算是機車還是汽車呢就好像之前的伊索寓言蝙蝠算是獸類還是鳥類一樣又想要享受機車的福利(如:標題的停車方式)又不接受的機車的待遇(如:不可進入高速公路)又想要享受汽車的福利(如:可以進部分快速道路)又不想接受汽車的待遇(如:標題的停車方式)很多沒騎重機的,很多是買不起而且是就算買的起也沒時間騎的人買的起又有時間騎重機的人當然就有很多時間與金錢去打官司去告管委會吧你的是有那時間跟閒錢的法官會告訴你答案的
jake1619 wrote:想請問各位大大,大樓管委真的有這麼大的權限嗎?? 今天開會針對我的機車格不能停自己的重機,說法律上的規定,不行就是不行,總共15戶說投票表決只有兩戶贊同,其他13戶沒意見,我說那不贊同的呢?也要舉手投票,其中有一位是說(正列投票??不知道有沒有打錯)其實我也不了解,其中一住戶意思就是說沒舉手就是不贊同. 這樣投票率才13%, 還正列咧這樣玩以後你們想通過什麼怪規定都這樣搞就好了
我的重機是停在我的車位和旁邊車位的中間,一般機車,腳踏車也是停地下室,靠牆的車位放的東西可多了,門板,桌子,雜物,更誇張的是有一個停車位被當成資源回收區,堆滿了資源回收物,管委會人死光了也都不去管管,所以停重機是很正常的,壓根兒沒有准不准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