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問題之所以有討論空間,都是在違規的前提下,
任何法規其實都一樣,太不合理的大家就自然不會去遵守,被抓了就是摸鼻子自認倒楣而已,
就像我以前高中曾在寒流過境時,規定不能穿高領毛衣,因為會露在制服外面,
但天氣太冷,有的人選擇照穿不誤,被教官抓到男的就是挨打女的就罰勞動服務,
有的人改用圍巾,有的人就真的乖乖聽話,
後來這規定施行沒多久就解除了,但是,大重是少數族群加上政府運作顯然比學校更迂腐,
能不能改變實在不敢期待。
可是,目前對大重的法規絕對是不合情理的,
不是只有造成大重騎士的不便,也造成所有用路人的不便,
我已經遇過好幾次因為不能進機車停等區,
結果把後面白牌全部塞住,停等區空無一車浪費空間的情形;
沒幾次,我就決定開始進機車停等區,但依照現場環境做判斷:
比如說交通高峰期,機車停等區已經滿滿的,就不進了,
然後找一台四輪擠進去跟它並排;
車流量一般,就去卡在機車停等區最靠近快車道的邊線上,
幾乎沒車,就直接給它停進去,
如果汽車道已經塞爆,我就會上機車專用道,
因為重機這時候卡進去,也是要佔一格汽車位,浪費空間增加擁塞的程度,真的超智障的,
若沒有塞車情況,我就一律走汽車道,
至於機車待轉區,如果當時車流量高,就一律不進,
因為現行的機車待轉格在很多地方,本來就已經不合理的小了,
為了自己方便把,再把自己的大車身卡進去,真的很沒水準,
如果車流量小,我就會使用機車待轉區。
以上就是我自以為交通部長的騎法,目前還未被檢舉過~
mikemax0902 wrote:
這要看你塞在哪裡,紅...(恕刪)
景物依舊.人事以非 wrote:
爬了好多文,始終無煞...(恕刪)
1.塞車,能不能鑽車縫?
如果您能確保是在車道左側及與右側車輛保持50cm以上距離,那在法規上是可以的。(僅於一般道路或快速道路)
但通常,四輪汽車在停等紅燈或塞車時,多不會靠車道右側停止、行駛而留出左側空間,所以鑽車縫的行為通常都是在以車道線為中心,忽左忽右的前進而於車道左側或右側前進超車~那有心人想檢舉有四個地方:1.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因為忽左忽右視同變換車道,我沒看過鑽車縫的有打方向燈過)2.未依規定同車道超車(因忽左忽右行駛,必有於車道右側超車的情況)3. 在連續(或停止)的車陣中會有連續超車兩輛以上的違規問題 4.未保持50cm 以上安全距離超車。
結論: 能不鑽就不要鑽,有心人一定能舉發您上述其中一項,要鑽就有要接罰單的心理準備。我就不鑽車縫。
2.等紅燈時,能不能鑽車縫?
同上,不過最近有一個判例好像說等紅燈超越靜止車輛不算超車~不過,我還是不敢試,因為上述四條很容易中其中一條。
3.等紅燈時,能不能停機車等待區?
不能,雖然我常看到大重停在機車停等區,但我從不檢舉,因為我認為這條是腦殘規定。
4.能不能騎機車專用道?
不能,同上~我認為這條也是腦殘規定。我認為,只要遵守速限,大重行駛機車專用道不會造成交通安全問題。
5.如果前方路口標示,禁止汽車進入,行駛,那大型重機能進嗎?
不一定,要看詳細規定~舉例,仰德大道假日時段會管制四輪汽車進入,但機車(含大重)就沒禁止(交警放行)。
6.其他想到再補!!!
我幫您補幾個:
a.兩段式左轉: 不行~我偶爾看到大重停在兩段式左轉區,但我從不檢舉,因為我認為這條是腦殘規定。(不會造成交通安全問題)
b.行駛慢車道: 不行~我常看到大重行駛慢車道,但我從不檢舉,因為我認為這條是腦殘規定。只要遵守速限,大重行駛慢車道不會造成交通安全問題。
c.停機車格: 不行~我偶爾看到大重停在機車格,但我從不檢舉,因為我認為這條是腦殘規定。(不會造成交通安全問題)
唉~~~有沒有人要帶頭抗議交通部要求修正、開放上述腦殘規定的啊? 我覺得這比上高速公路重要耶~
我依法守規騎乘,老愛逼車、故意急踩煞車、故意近距離並行,想紅我會成全你!
至今已經舉發四人成功!YOUTUBE上看到自己開車的鳥樣請微笑!
景物依舊.人事以非 wrote:
爬了好多文,始終無煞煞,
一下不能鑽車縫,一下可以!
然後又有在等紅燈時,可以停機車等待區,一下又不行!
然後又有什麼不能行駛機車專用道。
停車只能停汽車停車格,但又有地方不給停,去停機車的,然後再被檢舉魔人拍照上網,標題一定打(這就是為什麼大型重機惹人怨的原因),弄的小弟我好亂啊!!!!
我有幾個問題
1.塞車,能不能鑽車縫?
2.等紅燈時,能不能鑽車縫?
3.等紅燈時,能不能停機車等待區?
4.能不能騎機車專用道?
5.如果前方路口標示,禁止汽車進入,行駛,那大型重機能進嗎?
6.其他想到再補!!!
1.不行
2.可以,已有判例可循
3.鐵定不行,舉發送一張紅
4.你騎被舉發再一張紅
5.不行~要比照汽車,除非有標示大型重機可通行~
6.再發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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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節錄部分條文供參考:
輕型駕照:50 c.c. 以下(含),得行駛一般車道及機車專用道,"禁行機車道"、
"快車道"除外,機車停放請停機車專用格。
普通重型駕照:51 c.c. ~ 250 c.c. 以下(含)得行駛比照輕型車輛及停車規定。
大型重型駕照:251 c.c. 以上(含)[另分:黃色牌照 251 c.c.~549 c.c ,
紅色牌照 550 c.c. 以上(含)],得行駛比照汽車行駛之所有車道及規定(含高架
道路、快速道路、禁行機車道、快車道)。未開放之高速公路或目前仍未開放的特殊路
段除外、不可行駛機車專用道及待停機車待轉區也不能在機車停等區內停留。
車輛停放比照汽車停車格停放不得停放於一般機車專用格違者開罰(台中地區得六輛
"大型重型機車"共同停放於一個汽車停車格,但須比照汽車收費規定依"輛"計時收費)
第 60 條
申請汽、機車駕駛執照考驗者,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年齡:
(一)考領普通駕駛執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十八歲,最高年齡不
受限制。
(二)考領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三)考領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
二、經歷:
(一)應考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者,無經歷之限制。
(二)應考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者,須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
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駕駛訓練結業。
法規中說的是你必須有一年以上"普通重型駕照"之經歷 !
也就是說, 你只要擁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達一年以上,你就可以直接報考大型重型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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