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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殺人嗎?

其實
不管前因後果為何
這台汽車駕駛這樣的開車方式
已經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就算是開車~三菱轎車這樣開~跟汽車相撞大家下場也不會多好看
再者~就算他們真的有過節~法律上就能允許這樣任意更換車道
害人出車禍~自己就能逍遙法外
不要曲解法律
有過節與實際惡意逼車是二碼子事
不要放在一起談~這不是前因後果
(有人打我巴掌~我就能殺了他嗎~~當然不行~但是我可以告他傷害~而不是殺了他)
大重機駕駛有錯~請舉證
讓執法機關定奪
而不是用這樣的方式報復
所以請樓主檢舉
讓裁罰機關看看這位汽車駕駛的駕駛方式是否違法
這樣會更公正
如果它變換車道離你太近加上你前方有車請警方開出(插入連慣之車陣)
連續三次蓄意逼近+意圖攔車

有機會以公共危險罪論處

加油~賞他一個痛快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dsp9999 wrote:
現在的車 斷油大都在...(恕刪)


重車的瞬間加速能力是遠高於一般自小客的

130大家都能達到,只是在於當汽車跑到130時重車都已經不知道到哪去了

不然你可以看一下這網站,看重車0-60mph所需時間再看左邊汽車0-60mph的所需時間

Zero to 60 Times

台灣是寶島,只是住著太多鬼
kevin67926 wrote:
樓主題告吧!附上今天...(恕刪)

那個苦主剛好是個警察
所以才有那麼高的效率

要是一般兩輪族會那高效率嗎
小弟從樓主修改標題看到現在~~
想請教各位前輩??
樓主那裏不對~~~

是重機???

沒騎到130以上???

還是沒讓白色三菱先入車道??????

保持速限90???

樓主讓或不讓????

今天小弟從行車紀錄器只看到白色轎車逼車,不管車種,逼車就是不對,逼車就是犯法~~~
尤其鐵包肉逼車殺傷力最大~~~
因為小弟油門一踩,表速都是破百,撞到肉包鐵絕對可以讓人家庭破碎~~~
所以我相信板上的前輩跟小弟一樣!!!!
小弟開車很自律,能慢就慢,能讓就讓~~~
騎重車也是一樣,能慢就慢,能讓就讓,
因為命只有一條~~~
撞傷人或RIP!!!小弟真的賠不起~~~
支持樓主檢舉!!!
要嘛海放他~

要嘛讓他過,

這樣會省很多麻煩...

PS.我M2黏安全帽上,車牌貼行車錄影中.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社會就是有這種垃圾人~支持樓主檢舉他讓牠紅

不懂得尊重人以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向警方檢舉吧!

機車有改排氣管嗎? 感覺噪音很大,

先尊重別人,才不容易被挑釁。

昨天在花蓮往武嶺路段,

一台震耳欲聾的黃牌呼嘯而過,

這種重機不被挑釁很難,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是有它的道理的。
已報案!惡意逼車+危險駕駛3萬吊牌三個月!謝謝各位關心!警察看完全部也覺得死小鬼眼紅!那些懷疑有前戲的讓你們失望了!我上班沒裝備我一定安全騎!所以我也不會去挑釁人!要飆請到安全的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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