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ko22022 wrote:那民調也是一面倒的反對油電雙漲但是卻還是漲了這又要怎麼解釋? 那你自己去跟阿拉伯人買油啊這是牽涉到國外的事就像多數民調也一定是譴責越南人可是有用嗎牽涉到國外的事不是你台灣人自己民調就有用可是重機上國道就完全是本島內的自治事務
atenza.ken wrote:大多數人都不想繳稅,請問您怎麼看!?會不會扯太遠?? 所以民調沒有強制力不是?那交通部憑什麼拿民調不支持來用呢立法院都三讀通過了....Mianhuayubaby wrote:那你自己去跟阿拉伯人買油啊這是牽涉到國外的事就像多數民調也一定是譴責越南人可是有用嗎牽涉到國外的事不是你台灣人自己民調就有用可是重機上國道就完全是本島內的自治事務 這樣也不太正確喔加入WTO時就有附帶承諾喔這樣算國際事務了耶而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修正案早就三讀通過連結如下立法院公報 第 100 卷 第 70 期 院會紀錄附帶決議:(一)1.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型機車懸掛兩面牌之規定,於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2.公路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後 3 個月內,完成汽缸排氣量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以及汽缸排氣量 2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之駕駛執照考驗以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修正並公告之;相關之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 6個月完成,同時公告試辦行駛之路段與時段,並建請以國道 6號、國道 8號及南二高新化以南段為優先試辦路段,同時預告開放通車時程,並請事先加強宣導。3.現行世界大多數國家多無限制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且允許附載座人,但考量未來汽缸排氣量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之安全控管。本條例第九十二條修正通過後,交通部得規定汽缸排氣量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於規劃試辦期間不得附載座人。(二)鑑於社會各界對於開放汽缸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高速公路,存有安全之疑慮,請交通部應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分階段規劃可開放之路段及時段,並審酌第一階段開放之實際情形及民眾問卷調查,評估是否繼續進行第二階段之開放,以維護國人使用國道之交通安全。2011年11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修正案三讀通過三個月內要完成相關配套到現在都三年了不是要依法行政嗎??法都訂出來了怎麼不執行?????????
臺灣會弱不是沒有原因的(權利都被..)連基本行的權力都沒有...(誰違規就罰誰不就好了....討論個騎士別行為也太無聊了..那汽車上不是也一堆人放著棍棒)教育又失敗就買一堆書成立一堆學校..死讀書作實習時間少的可憐(看看大學大專畢業的..會講流利英文的應該不到2%)炒房的又一堆...政府打房的力道又跟打蚊子一樣...造成年輕人根本沒未來...也跟著不敢生後代..去看看人口出生率吧..會嚇死人臺灣會越來越弱不是沒有原因的...22K本來就很正常你不作別人搶著作..別人才6K~12K而已...這就是現實廠房都不見了...還是必須要留在那..這就是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