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LEE wrote:事發接近一個月上來回報一下結果最後判定我方無肇責老三寶100%肇責我方所有事故費用由對方保險公司支付等和解書簽名後就結案謝謝各位關心 恭喜樓主遇到明事理的官。不然對方100%肇責在現今幾乎是無法想像的。
GeorgeSome wrote:年紀大一點的都會先說...(恕刪) 沒錯,對方撞我後下來就是先罵我騎太快連警察到現場後還是死咬著我騎太快不放但我知道超速判定的標準不是老人家說了算所以根本沒有理他們評估一下路權跟現場路口標示後大概就知道是73或對方全賠更有趣的是後來對方發現自己可能會全賠居然打電話來哀兵說很可憐受驚又要修車就算我法律上不用賠錢也希望我年輕人負點道義責任包個紅包我當下只想說道你個鳥臉皮有沒有這麼厚我差點撞上你車門蓋白布才應該去收驚吧真是的
山中聽海 wrote: 恭喜樓主遇到明事...(恕刪) 的確運氣不錯,不然帝王條款"未注意應注意",怎樣都會有大概20-30%責任,台灣一堆用路人都被這條惡整過,除非是後撞前,不然很少有這樣,看來台灣交通判法有逐漸進步了
安娜LEE wrote:PS.三寶不愧是三寶,違規右轉剪線還可以下車嗆聲你騎太快後來還嗆說要告你結果上到警察下到保險專員都跟他說你肇責比較大現在連個屁都不敢吭....(恕刪) 結果還是只有讓他和解,由保險賠償而已....這就是該死的三寶,保了好險就覺得不用可惜的亂開車造孽的主因。
Howdy Mate wrote:沒保險的給你聳肩, 沒錢只有命一條..怎樣?(恕刪) 很多酒駕的就是因為不想活了,用酒精麻痺自己,出了事、死了一堆人,反正就是不想活了還怕人怎麼樣嗎??所以事後態度不佳,甚至於嗆聲惹人厭的更多。因為自殺保險不理賠,被殺才有可能,所以一大堆上路結冤仇的希望別人賜他死,好讓一家老小有保險金過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