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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有關社區重車停車的問題!!


mkai wrote:
重機停的進去機車格的...(恕刪)

同感+1
自己的停車位不妨礙別人情況下愛怎麼停怎麼停,反而停到共用的機車格更容易惹來閒言吧。
雖然板主也是善意,但現今很多大樓管委會~~~把你手臂上的那條龍秀出來很快就有位置停了。
我預定了明年3月交車的漢堡人.但我已經先租自己轎車旁邊的停車位了.
老實說我真的想不通

會對別人停在自己的車位裡的重型機車有意見的人頭腦裡到底裝什麼?

Calvin0508 wrote:
首先...我不是想要...(恕刪)


請主委開個臨時會討論就可以了!

但最好是你找到其他人一起聯署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我們社區也是,地下室僅有3輛,1紅2黃,上一次區權會有人提出,說地下室重機亂停,嚴重影響住戶,造成人家不便,硬是要修改規章,要紅黃牌停汽車位,幸好我有參加會議,也有發言,我們並不是真的在玩車,我們可是天天騎車上下班用,這只是一部交通工具…幸好後來表決沒過。

就算你今天出來選管委,而且是主委也沒用,主委也只能決定小的事情,蓋蓋章,多數的事還是要經過表決的(我目前是主委…)。建議你在管委開會的時候,親自參加,提出建議,每次都提,區權會也提出,不要跟住戶、管委交惡,打好關係,除非是真的嚴重防礙到他人,要不然,還是會有明理的人。


manners maketh man!
雖說我的小社區沒有重機的問題,不過小弟作過義務性的主委,也剛好參加過官方的座談會,就有討論到停車格的事情。
先說汽車位:若是有獨立權狀的「專有」車位,基本上只要停車格內停的是「車」(泛指廣義的交通工具),只要你停得進去,管委會無權管制,也不須透過區權會決議。但非車類雜物就不得隨意擺放(在此就不另外討論)
我們社區雖是「約定共有」(無獨立權狀),格內多擺幾台腳踏車、三輪車或一台黃牌重機(有收基本費),也都是可以的,反正不超線都ok。

至於機車位,一般都是「約定共有」,怎麼擺、擺什麼車確實都要依社區規章約束,若要調整內容,也必須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簡稱區權會/住戶大會)決議通過才行,主委只是依規章行事,若樓主覺得主委刻意刁難,建議先從社區規約/規章分析看還有沒有爭取的空間,因為一般主委/總幹事也不見得清楚。

我的經驗是,社區事務通常都是「共識決議」,除非管委會明顯違法,不然都是要照社區規約走,建議樓主還是多多溝通。

Calvin0508 wrote:
首先...我不是想要...(恕刪)


我之前的社區呢是把社區停車區域內規劃了許多機車格,因為都是機械車位,所以就針對大型重機的停車方法是,需同時租用二個相連的機車停車位,且此相連車位是不會影響到其它機車停放或進出的位置,所以幾年來大家都相安無事,因為機車位要付錢所以出租狀況是約70%左右

另一個社區有規劃所有權人的機車位(位子也還滿大的)所有有些人的重機如果不是直的大到停不下去,也就停了,也沒人說話,那有人家中不只一台機車,也就通融停在平面車位後面但不影響自己或其它人停車的位置,但是最近有人越來越超過了...管委會就下通碟說...汽車及機車以外的"車及雜物"請移走...不然就依管理規章及....來處理了。

至於貴社區呢,我是覺的他要你租個汽車位...也沒錯,但是相信大大會心痛..但是換個角度想...那麼貴的車都買了,也不差這一點錢吧,只不過停汽車位,要小心與你相鄰的車位,是否會如此的有公德心,不會看你停一台重機就"侵佔"到你的車位了。

相信大型重機會越來越多...可以朝向大型重機租2-3個社區機車位來處理,反正空著也是空著也無法為社區帶來收入,有人租還不讓人租,卻把錢推給其它住戶賺..有點怪
難道....其實是有人在暗示你...有人有空的汽車位可以租你?哈哈哈
祝早日解決停車事情....
不然你先去租二個機車位....在把重機停進去...錢都付了總不會不讓你停吧
停你車位後面要小心...萬一其它人一個不長眼...把你的寶貝撞倒....那可是欲哭無淚啊
可能要先請你看一下自己的權狀,還有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請車位的竣工圖
確認一下車位的權狀是否大家都是一樣大小,所謂大車位的權壯是否有比較多?另外竣工圖所標示的大小與位置是否同於現實狀況。
另外有可能大家權狀都是一樣的,只是建商後來為了想要賣比較好的價錢,另外劃大一點。如果是這種情形,管理委員會可以申請重新畫線,使得停車場位置和大小與政府所審定之竣工圖一樣。

再來先確認依下社區的停車場管理條例裡面的規定是否有限定車位的停車數量?
如果有限定數量,比方說一位一車,一位一汽車一機車等停車數量的限制,要確認部分的停車場管理條例有經過停車場之所有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也要確認是否有提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備查?
如果都有,那你的車位真的只能照你們社區所訂定停車場管理條例停放車輛。
如果沒有,那依照營建署所公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的條文,在你車位畫線的裡面你想怎樣停放車輛都可以。

我們現在居住的社區所訂定的停車場管理條例是規定一個車位限停一汽車和一機車(紅、黃牌皆算)。我們也有所謂的大小車位,但詳查發現所有車位的權狀都一樣,竣工圖也發現車位都是一樣大小,只有部分車位被建商劃得比較大,也與竣工圖上不同,也因此要求大車位的所有權人,遵守社區的管理條例,停放一汽車一機車。
ribsome wrote:




變更設計(劃大格或一車停兩格)要經區權會沒錯,你們社區70戶才停30台機車,代表入住五成,
一大堆投資客根本不會來開會,我看要表決通過的機會不大。

我想解決方式只有:













你乾脆出來當主委好了~~

...(恕刪)


這個提議很好!
出來做!保證全部需求一次到位!
這讓我想到一件事情
最近新聞播的黃牌擠普通重機車位

因為普通重機車位一天10元
如果黃排停汽車車位比照汽車收費會近240元 (上班時間8小時來算)

為什麼大家一直喊路權路權要比照汽車
但是停車的時候又要喊自己是摩托車?


PS.我自己的R6是租汽車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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