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停車場是商業行為,可以拒絕顧客,
公家雇用的約聘人員是行使公權力也是政府的員工,
人民與政府打官司要透過行政法院而非一般法院,
就像你的錢被銀行行員吃掉,你要告銀行,不是告那個銀行行員,
公家雇用的約聘人員不遵守法律,就是違法。
權力是自己爭取,不是天賦人權。
自己不在乎,別人為什麼要幫你爭取。
只是汽車位真的有限,所以我都建議停放機車格...
有次一台黃牌來停,我一樣建議他停放機車格,但這位車主就搬出法規說
他是黃牌,比照汽車法規,所以他要停汽車格,整個不讓我有回話的機會
然後拿了記費卡就頭也不回就去停車.....
之後他來繳費,等他付完錢後,我就跟這位車主說....
這邊停機車不用錢,白牌機車少位子多到你要一次占兩格我都ok....
而且我自己也騎黃牌,我本來是要叫你停在我車旁邊可以順便幫你看車的
相關法規我也都很清楚,結果你拿了票卡就走,我一直叫你又不理我......
但他還是一直說他要比照汽車法規,堅持停汽車格
好吧,免錢的不停一定要停收費的,我也挺無奈的......
桃園縣議員羅文欽今天在縣政總質詢時,為桃園縣內排氣量550cc以上的大型重機車停車問題,向縣政府請命,羅文欽說,大型重機車繳了小型車的稅金,但卻得不到相對待遇。桃園縣公有路邊停車格只能停放1輛大型重機車,台北市卻能停放3輛,他建議桃園縣開放一格多停,並開放公有停車場入場停車,以照顧大型重機車騎士的權益。
全文網址: 桃園民代為大型重機車停車問題請命 | 地方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8274415.shtml#ixzz2jvdIr4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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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也報載.如果桃園縣內各公.私立停車場拒絕大型重機車停放.縣府將主動介入調查.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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