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0331 wrote:
開車的不懂法規但比照...(恕刪)
我有注意看影片,其實他們並沒有同車道併駛,而是一左一右但前後交錯,沒有兩輛車是在同一個橫切面上。這個其實是很標準的機車車隊行駛隊型,就是在有限的道路空間儘量拉大前後車的車距,以防有狀況可以有較大的緩衝空間。
另外,同車道超車本來就在交通規則許可的範圍。這幾乎要變月經文了,還是貼出來給您參考。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這個提到的就是同車道超車的規則,要點是:1.要由左側超車2.兩車相距半公尺以上
這種情形其實很多汽車駕駛都做過啊!看看以下的情境:
當開車時發現前方有阿伯騎機車慢慢走,按喇叭請他讓路。
阿伯聽到有人叭他,趕快騎到旁邊去
汽車由阿伯左側大方超越而去。
自己想想看,這是不是很常見?汽車有違規嗎?為什麼換成大型重機就質疑他們違規了?
還是開車的人覺得汽車可以超機車,但機車不能超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