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硬是要上快速道路


三星銀河系 wrote:
我已經不想再跟四輪嘴...(恕刪)

騎樓、人行道違規停放的機車,千萬也不要放過了....機車嘴臉
多點同理心. 你的世界會開闊些

遇到這種事. 誰都不願意

如果是你. 你會選. 沒路肩. 到處都違停. 危機四伏. 走走停停的平面道路

還是. 有路肩. 能順順前進. 的快速道路?
國道公路路肩使用規定及罰則為何?
說  明
鑑於近年高速公路發生多起違規使用路肩造成嚴重事故案件,高速公路局特再次宣導違規使用路肩之嚴重性,並呼籲用路人依規定行駛。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2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帶、隧道內、交流道或收費站區停車。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

高速公路路肩係提供有特殊狀況之車輛暫停及救護車、警車、公務車於執行公務或救援時使用。另由於路肩寬度較一般車道窄,車輛違規佔用、行駛或利用其超車,除延誤救災及事故處理時效,並易造成事故,衝撞暫停在路肩之車輛,或擦撞路側護欄肇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9款」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行駛高快速公路違規行駛路肩,小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大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罰

elac_chen wrote:
昨天下班經由64回家...(恕刪)

沒意義的抱怨,正常車壞了不要說高架道路 連一般道路都直接叫拖車來.
還是妳有看過一般道路有四輪拖著四輪走嗎 = =|
法規規定他能走就是能走 至於他要不要命那是車主的事情.
只要他走在路肩沒有跑進去擋其他人用路人都還好. 還是今天有人開車開一開跑到路肩去撞那也是撞人的錯.
因為是2輪的 快速到路拋錨至少還能推 結伴的能踢or拖

4輪的快速道路也是看過綁繩子用拖的 就近有人能幫誰想花3~6千請人來拖吊阿

看到重機就開始要拿高倍率放大近來看

走快車道被嫌 走機車道也要被拿來說嘴

汽車路邊臨停無視 重機臨停馬上拍照檢舉 po網炮轟

結果也只是張4 輪嘴臉 真的很噁心
我想要看一下專業的相機是怎得什麼樣子?
市區可以用繩子拖
但是快速道路以上就不行了
b8865212 wrote:
所以車故障就可以走路...(恕刪)
重點是人心,不管其甚麼車都一樣完全都不會讓

在說甚麼都一樣,如果硬要扯誰違規最多

那我直接就指名就是大部分汽車or白牌機車

我遵守交通規則都被汽車駕駛給逼車 以及闖直線紅燈的機車叭鳴

汽車違規最多的是違停並排以及閃避前方車輛未注意左右兩車

白牌機車則是闖右轉等,甚至逆向,等紅綠燈與汽車並排停等

兩個共同違規就是闖黃燈以及闖紅燈左轉直線等(左右車道以綠燈了)

所以說你們在這耍嘴皮說別人甚麼的然後眼紅症也只是自打嘴巴,完全都不會懂得禮讓

有沒有違規自己心裡有數,永遠只會指責別人

三星銀河系 wrote:
我已經不想再跟四輪嘴臉的廢話一堆了.

現在我只要看到四輪的停在轉角,進7-11,不管駕駛座有沒有人,一律拍照檢舉;並排停車一律拍照檢舉. 等各位車主收到美美的沙龍照的時候,就是繳停車費的時候了

哦,對了,還有一點,我不會像那些魔人一樣拿著行車攝影機的截圖去檢舉的!我一定是用專業的相機幫你拍美美的違規照片

頂樓的你等著啊!


Maxxis1980 wrote:
彼此彼此. 我也極度厭惡你們這些紅黃白綠牌2輪嘴臉大剌剌騎在人行道上, 還對行人按喇叭!!
每天在復興南路人行道上閃避這些為了自己方便逆向騎人行道的2輪嘴臉


我也會用單眼相機加上1999來檢舉你們這些隨便停在停靠區外的人行道上的2輪族.


唉~台灣交通已經變成這樣了
4輪2輪互相指著對方的鼻子

我相信大部份的駕駛都是好的、守法的
只不過有一部份的老鼠屎壞了整個交通秩序

大家在路上就互相尊重互相禮讓一下吧
你這不是雞腿比覽叫媽
汽車用壞了 裡面的煞車系統搞不好通通不能用
機車壞了 煞車系統能用


車壞了 跑快速道路 走路肩 本來就會比市區安全很多

這有啥好發文 是天天都看得到嗎?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