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網路酸民的基準只有一個
就是一切只跟『顏色』有關
什麼法不法令合不合理是沒必要討論的
樓主辛苦了


魯拉拉拉 wrote:
來,政府的宣導短片是...(恕刪)
ericeric4351 wrote:
故應與前車保持一定的距離,行駛時絕對不得與同一車道行駛車輛(包括他輛重型機車)併排行駛,亦不得併排停等紅燈
hatama wrote: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rila0817 wrote:
我比較想問〜 機慢車專用〜顧名思義汽車不能行駛吧?如果汽車行駛的話檢舉會成立嗎?或是警察會開罰嗎? 機慢車優先〜優先的定義是什麼?(歪頭)規範又是什麼?汽車行駛又怎麼判定有無讓機慢車優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