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過牌本來就變二手車了, 就算直接牽去賣人, 要不要打九折給人家?
假設有認識的人開車行託賣, 賣掉了都不用包個紅包謝謝人家嗎?
更別提車行要先把十幾萬成本壓在那邊, 還不知道有沒有人要買, 這個
風險成本也要算啊~ 作生意是看成本跟賺到的錢的比例,不是只看賺多少錢.
舉個例子, 如果成本要一百萬, 只能賺十萬還有風險, 那這生意就不見得
值得做.
這種事情四輪二輪或是其它東西都一樣. 遇到這種情況最好就是自己想辦法
賣了才能實拿最多錢. 不見得要讓店家賺走... 通常給店家賺就是自己
沒辦法處理這些事, 才只好讓人家賺.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