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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女生闖馬路看路權誰有

感謝樓主分析如此詳盡,

但這根本是心態問題,說真的,這影片告訴我們,

"有些愛好者"因為重機而買重機,而不是因為享受騎乘樂趣而買重機,

現實社會,還是靠自己最實在,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路什麼權...踢人還敢大聲...人渣...看牠的三小朋友....
幸好重機路權不是任何人

上網說有就有, 說無就無

無法把人和交通工具分開來檢視

是心胸的問題

照這種的邏輯, 今天酒駕撞死兩個人

汽車也不用上路了

一堆人把這板弄得烏煙瘴氣
感謝樓主 用心繪製圖說~

給 讚!

前面對錯是一件事, 後面以大踹小 才是大家最看不過去的一件事!
這不是路權問題

鄉民生氣的點是騎士踹人的行為

1.踹人是侵犯人權了:這部份很明顯,沒什麼好講的

2.路權是分肇事責任用的:如果騎士騎白牌,沒有踹人,哪一方肇責多?

Howdy Mate wrote:
無法把人和交通工具分開來檢視

是心胸的問題


推這個觀念

賓士車昨天又酒駕撞死人了,也沒有人會禁止賓士上路

路權再議

但踹人就是犯罪

如果不幸死了,那就扯不清了

wetty wrote:
這不是路權問題鄉民生...(恕刪)



我寫路權只是不希望有些人借某些似是而觀念而認為騎士不得已,顛倒了社會的道德及價值觀。

我跟多數人一樣,根本不認為這有模糊空間可以容得下騎士的行為;而是有人拿這個當擋箭牌。

aries405 wrote:
圖中清楚的說明在動態交通上每個交通工具或人所獲得的路權空間:
1. 小貨車跟重機的路權空間在於其前方的"淨空區",注意,是淨空區,因為在單線道上你不可能透過別的方法取得前車所擁有的路權空間,在動態的交通上,後車的路權都是由前車繼承而來,除非你在雙線道上(或以上),透過合法的超車取得新的路權。
2. 因此當小貨車減速停下來時,即使小女孩違規,她也因為小貨車"禮讓"目前的路權而獲得行人的臨時路權。
3. 這時重機的路權被限縮了,因為是單線道,你僅能實施減速甚至停車,來因應被限縮的路權,因為小貨車沒有新的路權可以開放給你繼承。
4. 但重機違規從右側超車,這時重機取得的是非法的路權(不在車輛專用道上),而小女生被撞的當下(42~43秒),已從臨時取得的路權,到了行人該有的路權空間(撞擊點)。
影片連結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D0vvM-QN4iU#!

談路權很冷血,但我之所以提這個東西,是因為有些人完全漠視了行車上對人(或說生命)的尊重與謹慎,只能用這種不帶感情的論述告訴你們,你們所謂的合法性,完全是大大的荒謬。


大大的解釋實在是太詳盡了!
我相信很多有駕照的人都不是很清楚路權(我也是)
更遑論那些沒駕照的行人!(小女孩就是其中一位)
行人當然不是最大
但是行人當中有許多是所謂的"弱勢"
有開車或是騎車的還是要多禮讓才好


不過踹人這個行為真的是.......
分析根本是錯的,撞擊點是在慢車道上(也就是所謂的機車道 )哪裡是路肩..............




apistogramma wrote:
大大的解釋實在是太詳...(恕刪)


這就是台灣媒體不盡責的地方,每一次的社會事件,其實都是一次教育機會,但媒體報導的都只是為了收視率,從沒想過真正的社會責任。

公民社會的成熟,媒體才是最大的教育力量所在,台灣在這一塊分數低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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