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otocity.com.tw/forum2/viewtopic.php?t=87965
經過4月15號的抗議
有下列結論
■結論5:其【懸掛兩面牌照】應變措施
●【交通部】將依法施行【立法院三讀附帶決議】第3項之規定,
自96.1.29【總統令】本法公告 6個月後,即96年8月1日起,
規定其【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懸掛兩面車輛牌照;
但【大型重型機車】之前方牌照,應採用【雷射反偽 反光貼紙】,
以作為取代【鋁製】車輛牌照,以免造成騎士駕駛人的人身安全。
不滿意但是比鋁牌好
不用變更改裝車體 也安全
免強能接受...
車友做的照片集結
http://cu.nsysu.edu.tw/1000113542/Leon/20070415-Moto.htm
這年頭 連續劇依然沒有劇情 新聞youtube找來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