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車其他部分都合乎規定我的前牌朝前貼在前叉上我會帶他到15-20公尺處照相然後當場聲明異議請求紀錄以便日後申訴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四 章 救濟第 29 條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david40173 wrote:你這樣就不對了喔.....(恕刪) 這也太好笑了,你先搞清楚當初規定要掛前牌的用意好嗎當初規定就是怕員警無法分辨紅白牌(黃牌尚未開放上路)所以才說要多加前牌結果有次開會連警政高層都說就算有前牌還是無法分辨又會造成民怨跟執法模糊地帶,所以後來才說要取消前牌,後來又沒取消是因為遠通說他們設備只能照前牌這下就搞笑拉,你不讓我上國道就取消前牌阿,不取消的理由又說ETC照不到阿都不能上去你是要照個鬼?講簡單點就是紅黃牌的開放跟上路只是不斷的打交通部的臉(例如禁行機車道),所以交通部才這麼嚴重的限制重機(而且這邊可以合理懷疑有動用媒體的力量在洗腦民眾,因為每次都會固定有某記者的新聞稿出現,而且內容100%都在抹黑,類似集體出遊就說是霸佔馬路,時速70就說成狂飆之類的淺意識洗腦)而且你想,汽車在設計時前面就會留一個位置掛前牌,重機有嗎?(新牌上路有些汽車又要改規格了)汽車前面可以用鎖的,重機有得鎖嗎?更何況車型又不同而且汽車用的是鐵牌,重機的是一張紙,而且還叫你自己想辦法貼上去要是今天汽車沒保留掛前牌的空間,然後你買車時業務拿一張跟紙一樣的前牌給你叫你自己想辦法貼上車,等你貼好上路卻被警察說你這貼的不明顯開你單,你嘔不嘔先天上就不是同樣的東西卻要求相同,你怎不說台灣女生為什麼不用當兵算了,男女都是人都有手有腳,為什麼就男人要當兵女人不用一切的爭議就只是因為交通部"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