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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機上國道,並未違法

在進入交通部前的一次公聽會上, 委員生氣說了一句話, 那我乾脆直接修法讓重機上高速公路!

但經過一連串的開會再開會就變成今天的局面, 早知道立法院根本不用跟交通部客氣, 就不會落到今天眾騎士還要看交通部臉色!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紅牌禁止上國道,如果一直都用地方反對這個理由, 那紅牌跟黃牌有何分別? 黃牌反而更省事, 又不用掛前牌, 又是"得"行機車道,不是"禁"行機車道,好像所有好處都落在黃牌上面了.
kailun168 wrote:
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
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


人總是會選擇跳過潛意識想忽視的~

『完成修正』這四個字很不顯眼,但現在就是在修正中!

更何況…已經成立的法規都可以修法廢除,遑論這種尚在討論中且開放時間不適宜的事項!
humdrum915 wrote:
人總是會選擇跳過潛意識想忽視的~

『完成修正』這四個字很不顯眼,但現在就是在修正中!

更何況…已經成立的法規都可以修法廢除,遑論這種尚在討論中且開放時間不適宜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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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2009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我國部分中文翻譯 寫到:
(五)汽、機車:
2007年11月1日交通部開放5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允許行駛於大部份高速公路,並責成高工局研究全面開放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可行性,該研究之期限為2009年11月。台灣對小汽車之進口關稅為30%,對250CC至500CC重型機車之進口關稅為18%,對500CC以上重型機車之進口關稅為20%。

美國「2012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我國部分中文翻譯 寫到:

(四)汽、機車:
台灣之交通部於2007年開放550 CC以上之重型機車行駛大部份快速道路,並於2009年委請公路總局研究全面開放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可行性。交通部於研究完成後,認為我國並不適合全面開放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因此繼續限制550 CC以上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2011年11月8日,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2012年起550cc以上重型機車得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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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現在應該還得加上"唯中央機關考量地方機關反對聲浪,於2012年7月正式公告不執行立法院修法條文,有行政機關對抗立法機關,不執行既成律法之實且有最高機構命令無法有效執行之虞"


這樣的WTO說詞,以貿易來說是違反合約行為,前面說開放"大部分高速公路",結果卻發現後面根本沒開放還全面限制並建立法制障礙,哪個國家還敢跟你簽FTO協定,不按遊戲規則玩的政府,還能侈言已開發國家????
重機喜好者

米咖 wrote:
居然還有人相信民調?

要不要辦個取消牌照稅與燃燒費的民調?

要不要乾脆取消立法院, 直接用民調創法與修法?

民調低的首長與國家領導人直接下台?)


對阿
我也不信
同意的怎麼可能那麼高
路邊隨便抓一個來問都馬不同意比較多
http://ireport.cnn.com/docs/DOC-813837
看看我們在先進國家的眼中,鬧出的笑話吧.....
違不違法,都有兩派的說法!!

只是這種制度和法制,只會更凸顯台灣是個落後的假民主國家.....
對付砲文三步驟: 無視、不回、請自便

humdrum915 wrote:
人總是會選擇跳過潛意識想忽視的~

『完成修正』這四個字很不顯眼,但現在就是在修正中!

更何況…已經成立的法規都可以修法廢除,遑論這種尚在討論中且開放時間不適宜的事項!...(恕刪)

是阿, 連交通部都可以忽略立法院決議事項, 都說3個月內完成修正, 6個月內完成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就是那個光 wrote:
這樣的WTO說詞,以貿易來說是違反合約行為,前面說開放"大部分高速公路",結果卻發現後面根本沒開放還全面限制並建立法制障礙,哪個國家還敢跟你簽FTO協定,不按遊戲規則玩的政府,還能侈言已開發國家????..(恕刪)

人無信用可言何以力足社會

國無信用可言何以力足世界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這文章真的是標準的"拿著雞毛當令箭"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clive wrote:
這就是這次的癥結點.

立法已經通過交付行政機關給予行駛路段跟時間.

但是交通部給你玩文字遊戲. 說公佈路段為:無!

這不是裝笑維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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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老闆說今年發獎金!實際金額由人資計算後公佈.
人資說經過公司民調, 大家都決定不發, 所以獎金為零元!

你不會翻桌嗎!!!!!!


台灣的企業不是很多都是這樣嗎??....@@
老是覺得自己喜愛的品牌被抹黑與打壓,是一種被害妄想症的徵兆,請儘速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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