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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停汽車位...真浪費

只能說雖然這是有可以檢討的空間,
但現階段法律這樣規定,就是得照做,
不然到時候被開單,還不是得自掏腰包乖乖的繳.....

我是覺得,或許可以檢討一個汽車位可以斜插兩部重機,
這樣我是覺得是還蠻合理的,
遇到很大台的美式機車那種,當然也可以自己停一格沒問題~

至於說要去插現行的機車格,我覺得是不可行的,
畢竟大型重機重量頗重,車體也較大,
沒有預留一個可以站人的空間,你可能會插的進去但拔不出來.....
蔡小宇 wrote:
所以說國人尤其是重機...(恕刪)

汽車的路權有變嗎?相同位階意思就是汽車位階比較高就是了?我想誰比較不成熟大家都清楚了.
台灣人品行都很好? 停汽車位能保證不會被破壞?

怒濤爆裂 wrote:
相信應該有人原本是機...(恕刪)

油錢比汽車省很多...
光這點就會很多人買了....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captainwu wrote:
只能說雖然這是有可以...(恕刪)

檢討空間?既然都視為有汽車路權了
那當然就當汽車來辦阿= =

以後真的開放上高速公路我也是很贊同拉
但同時也請開放利用行車紀錄器檢舉胡亂超車行徑

一張不用多 3K 就好

蔡小宇 wrote:
所以說國人尤其是重機...(恕刪)


你想法真的有問題
路權歸路權

車種本來就該分不同的車位停放
這才是合理的
一個停車格少說放個4~5台重機

車沒問題,有問題的都是人

上面也有提到NIKITA200要停機車格但NIKITA300要停汽車格...
請問占用體積有比較多嗎?

這根本是消極做法
會把路權和用什麼停車位綁在一起
居然發生在台灣這種土地小的國家
真是不可思議

我同意初期現在這種方式
但之後是可以檢討的
由此可見台灣的交通很明顯就是以族群劃分,欠缺大家都是用路人的觀念!

路權要就汽車不然就是機車!
個人認為
你騎在道路上都希望其他駕駛人把你當汽車看待
你希望可以像汽車一樣上快速道路行駛
當然停車也要當做汽車來比照辦理
這個我覺得沒什麼爭議....
只不過....一台機車停一個車位感覺怪怪的...
請參考我以前貼過的圖片




上圖是沒畫停車格的地方考慮加大設置
標準停車格應為6*2.5 m加寬到6*3 m

下圖是已經有停車格的解套方法
比照標準停車格,只要中間多加條斜線即可
我想這也是大部份重機騎士心中的疑問~

我也想上重機通勤~

但真的不知道要停汽車位或機車位

不過既然法令規定比照汽車

那停汽車格是不是對的呢?

雖然真的很怪~

而且"一定哦"~

有汽車駕駛人會來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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