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kalin wrote:敢問施主此言從何而來?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 機器腳踏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之機器腳踏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 機器腳踏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之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等之範圍,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本標線視需要設置於行車速限每小時六十公里以下之道路,且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之停止線後方。但禁行機器腳踏車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不得繪設。其他幾條也一樣是550以下...簡單的說就是目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似乎並沒有跟著92條做修改當然之後會不會改就不知道了
q520o wrote:如果未來實現紅牌上國...(恕刪) 不用擔心好嗎 ?萬物都會自己找到出路的 ..雨天擔心重機在高速路那你不會下雨就別騎上去 ..騎一半下雨 ?? 那你不會慢慢騎 交流道先溜下去切~~真的該擔心的是 互相競速導至的事故 如下 .
說真的汽車駕駛也不用太擔心路權的觀念還是沒變只要是在快車道左右兩側出現的重機騎士,說真的都是算違法的重型機車是要跟一般車輛一樣,跟著你的屁股走的,不是像小綿羊一樣可以亂鑽的除非汽車駕駛人本來就習慣不好,喜歡跨線行駛,不然....沒必要去擔心重機的問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