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宇 wrote:以我個人為例~~遇到...(恕刪) 亂鑽=危險 肯定要拿歐洲來談先要國民素養有到那水準害自己又害到別人個人完全不認為重機上國道可以疏通任何交通的問題我相信沒有人是把重機買來當代步工具...少之又少 (含大大)更何況你通勤是每天走高速公路??@@我猜99%都是為了圓夢 為了理想沒必要為了非主要通勤的重機來讓民眾陷於危險中反正我看開放是勢在必行了...選舉快到了 這些票怎能放過呢所以你的問題留著以後看新聞我想答案是最明顯的
moomoodeadcow wrote:如果摩托車不鑽車 汽車要怎麼開? 停在那邊等摩托車走光嗎?鑽車前打個方向燈的話 我會感謝你.我開車上下班 法律沒有規定不能鑽車 因為我開車的時候是清醒的所以不會撞到....(恕刪) 這位鄉親說到重點了,不過本來法規就規定汽機車都不能鑽車(即同車道超車),但是實際上就根本不可行,所以一般道路上警察是不取締的,但是在01上就偏偏重機不行,還會有人拍下來PO到01上說重機違規,不過交通部在當年重機路權宣導的宣傳單上,有強調在高快速道路上嚴禁同車道超車倒是真的。
對某些人來說:汽車鑽不過去的車縫,重車鑽了! 就叫做亂鑽!重車現有的路權是本來就應該給的,但有些人卻認為重車族的路權,是政府施予的恩惠!既然重車享有同等汽車路權,就應該視同汽車,汽車過不了,重車也不能過!問題是...重車的本質上,就是台二輪機車!體型就是汽車的一半而已!偏偏台灣的法規把重車搞得不像汽車又不像機車的連停個車位的問題都可以吵得亂七八糟了...二輪機車(紅黃白牌)真得當自己是台汽車走在車道正中央,還是會有些汽車駕駛硬逼過來請問汽車駕駛們,你們真的有當機車是汽車嗎???
doublechiang wrote:我車借你騎,麻煩你來...(恕刪) 喔!!雖然我也是個鄵俗辣,但是如果對方沒有甚麼太~~有用的產品基本上我是會說的~!!你如果不敢的話也不需要怪人..自我管好就好,反整它叭,我一樣就是停著,他如果下車門理論,我當然也是跟他說這是很基本的~
tiansky wrote:重機要路權 希望別人把它當一台車看而不是一台小綿羊機車...但真的把你當車輛看時你又覺得有空隙就鑽為啥不行的...請問一下 你到底希望別人怎麼看所以這一篇開文的目的是不要筆戰 又要護航討問嗎...(恕刪) 你錯了,本來法規裡頭就只有汽車而已,不管汽機車小羊本來就是要當一台車看,重機只是要拿回原本就有的而被政府剝奪的路權,而不是要路權。你有把路上的小羊當汽車看嗎?你騎車或開車怎麼超小羊的?汽車不是不鑽,只是因為鑽不過去。
桓宇 wrote:據說..這項行為在歐洲某大國是合法且政府倡導的!!...(恕刪) 又拿台灣跟歐洲比較,據說..這就是XX比雞腿歐洲是國名高度守法(甚至超過法律規範),所以有下調空間台灣則是超級不守法(遠低於法律規定),還想跟人家比?
誰會不想把大型重機當代步工具????? 至少我就很想!!問題在於民眾的公德心......!!! 如果不必擔心被偷、被拔零件、被亂刮亂劃、被惡意移車或推倒,我想,大家應該都蠻樂意騎著自己的小老婆上下班的!!!
三等公民 wrote:又拿台灣跟歐洲比較,據說..這就是XX比雞腿歐洲是國名高度守法(甚至超過法律規範),所以有下調空間台灣則是超級不守法(遠低於法律規定),還想跟人家比?,...(恕刪) 不然要跟北韓比嗎? 當然拿歐盟或是美國比!歐洲不是國名還有本國政府可是很自毫的認為法律標準(機車排氣標準)高於歐盟!政府能民眾為何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