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元 wrote:
不要再叫人貼牌了...
辦整車完稅沒那麼困難,
寧可申請臨時牌屆時真的掛不了正牌
起碼它是合法進口
了不起無牌照行使公路/臨時牌過期
最多幾千塊
貼牌是會吃下偽造文書罪名的,好像還要跑法院
(這一點是玩車的朋友告知的,我有打算買一台完稅車,不過我不想掛正牌)
又來
貼正牌跟偽造文書扯不上邊...不要在以訛傳訛了...
貼正牌並沒有所謂「變造車牌」的行為
既然沒有變造或更動、還是監理站原廠的牌,何來的偽造之有?
我不懂自己買有牌的來貼無牌的哪裡違反道德規範?
至少出事也是自己扛,不會像掛假牌或乾脆不掛牌的出事都別人倒楣...這更不可取
更何況能在合理的情況下掛牌,誰想貼?
完稅跟貼牌是兩回事囧
你就算完稅,沒有合格的安審證明上路被抓到還是去報廢
掛太爛的假牌或是不掛牌,根本就是在告召天下我騎無牌車
貼「自己的」牌至少低調的多...
羅小蟲 wrote:
貼正牌跟偽造文書扯不上邊...不要在以訛傳訛了...
貼正牌並沒有所謂「變造車牌」的行為
既然沒有變造或更動、還是監理站原廠的牌,何來的偽造之有?
我不懂自己買有牌的來貼無牌的哪裡違反道德規範?
至少出事也是自己扛,不會像掛假牌或乾脆不掛牌的出事都別人倒楣...這更不可取
更何況能在合理的情況下掛牌,誰想貼?
完稅跟貼牌是兩回事
你就算完稅,沒有合格的安審證明上路被抓到還是去報廢
掛太爛的假牌或是不掛牌,根本就是在告召天下我騎無牌車
貼「自己的」牌至少低調的多
你好,關於偽造文書這一點小弟還在查證
所以車子已經找好,不過還沒買
我跟車主說我還有些問題要釐清之後才跟他買
看網兄的回覆似乎對法律相當熟悉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
如果照您所說貼牌不算變造車牌的話,請問一下相關法律可以在哪裡查得到?
其次完稅車(整車合法完稅)無正式牌照上路
除了無牌行駛公路/牌照逾期/他牌他用這三點之外還有哪些應該要注意的?
如果說我只想掛臨時牌的情況下,是不是可行?
臨時牌這一塊我比較感興趣
貼牌是不是違反道德規範這一點我就不討論
我只知道貼牌車肇事保險是不理賠的
所以我會做好心理準備,萬一真的發生碰撞
我想心裡也有個底~
主要是...我不想繳稅,
真的是憑什麼繳稅了還說路權比照汽車但一堆限制
高速公路也不能上去
那我買正牌車幹嘛?
二次元 wrote:
你好,關於偽造文書這...(恕刪)
你好:
關於偽造文書這點
懸掛他人車牌則沒有偽造變造之虞,你需要去了解一下法律上的「偽造」
所謂的偽造,舉例來說就是把A車的車台號碼切下來,整塊焊到B車上,這就算偽造,因為具有創設性
由於貼正牌的車牌是真的、也不是我們私自製造的
故不會觸犯偽造文書印文罪
只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完稅車可以去請臨時牌,但只有三次而已,一次五天
只要臨時牌過期了,就算是沒有大牌的車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
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行駛。
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
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
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
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
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照吊銷之。
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之。
只要條子懂,什麼完稅不完稅結果都是一樣的,因為沒牌上路就是違反第一款
所以你沒牌沒安審證明又上路,光是這樣就可以扣你的車了,其他都不重要了吧?
差別只在完稅車可以請共計15天的臨時牌,請完了也是只能當模型
要馬你就貼你自己找來的正牌至少出事找的到人,不然就不要碰無牌車這塊
小弟我也只是略懂而已,不一定完全正確
參考參考就好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