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搞外遇跟砸車是兩回事,不可混為一談。何況一切都沒清楚之前,誰能證明老公的片面之詞是正確、真實的?
勇於面對 wrote:
但是他女友卻是我先生的小三.並非是追求不成.女的騙我先生說她已經跟當事人分手了...(恕刪)
勇於面對 wrote:
對不起....我先生...(恕刪)
PrideLok wrote:
但是他女友卻是我先生的小三.並非是追求不成.女的騙我先生說她已經跟當事人分手了.
你上面講這些話是否有證據?還是小三一事是妳先生"講/編"給妳聽的?
她之前也是租在東海街裡2樓的套房.搬新處也是女的傳地址給我先生的.她和我生先發生過兩次性關係.
而且是帶著我那3歲多的女兒去女生的租屋處.
妳說女的傳地址(證據) 發生過兩次性關係(她自己"承認"還是妳先生"講/編"的?)
帶著3歲的女兒去別人家發生性關係 這拿石頭砸自己腳的事 還有人會做?
直到這幾天我狂追問下.我先生才親口坦承.
雖然我的打擊很大.但是我還是要出來澄清事情的內容.
"妳先生說的",妳能擔保全都是實話嗎?
有沒有"可能"是妳先生為了保住家庭而扯出來的
妳怎麼敢聽妳先生單方面之詞就上來說妳要"澄清"
你真的不怕被人家告到夫妻倆一起跑法院嗎?
如果妳真的是林太太,我在這邊跟你講
01的網友是很犀利的,絕對不輸PTT的鄉民
要就拿出證據給大家瞧瞧,不然就乖乖叫你老公出來跟"當事人"認錯算了
跟網友認錯幹麻?又不是我們的車被砸,網友不過就是喜歡看戲跟敲鍵盤
ha966853 wrote:
這樣一次要追三篇很累人阿~...(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