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上因為機車摔車, 後方轎車因閃避不及撞上而死亡時, 不得判轎車駕駛過失致死罪, 我會讚成開放重機上國道。...(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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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本來和重車不在同一車道上
重車摔車跑到你的車道被你輾過我讚成你沒有過失致死
可是如果你在同一車道沒保持安全距離而輾過摔車的騎士
你憑什麼說你沒有過失致死???
你這種說法只是單純為了自己方便不想保持安全距離
發生事情又不想負責任的說法
很多四輪駕駛就是這種心態
我覺得我說的才是比較合理的
發生事故肇事駕駛有沒有責任是要看現場來判斷的
而不是只會限制說什麼後方撞上的沒刑責才要讚成
loveray wrote:
那我在說給大大一下。
今天民調這東西,"並沒有法律效力"懂嗎
而開放高速公路,是"已經具有法律效力"
一個三品官單位,拿一個沒有法律效力的"民調"
來擋住一品官單位"立法"二品官"交辦" 且有法律效力的"開放"
交通部只能規畫上面交辦的配套措施!而不是阻擋!
如果沒有立法,要怎樣吵開不開放,感官問題,都很有理。
性侵犯切小雞雞,大家都同意,怎麼政府不做?
酒駕嚴重,大家也說要加重,現在的判決怎麼還是這麼輕?
因為沒有法律效力!
一個三品官單位都不守法了,要如何服眾。
民意是不具法律效力,卻是可以做為施政的參考方向
就像恐龍法官亂判,民眾輿論也可能逼法院重審
同樣的地方政府施政時也會參酌民意導向
目前重機上國道民意尚無共識
所以政府"暫緩"實行但不是"不實行"
不過說真的,一個三品官單位不執行法律有可能是這個單位的問題
但是全台灣的三品官單位都沒人想執行時就要思考這個法律背後是否有問題了
loveray wrote:....(恕刪)
其實油電雙漲很多人都是覺得合理的.
但問題點在於中油.台電本身要先做好.不是不給漲.而是希望先打肥貓
甚至燃料裞隨油徵收.也獲很高的支持.
這段是回應上述的資料.這也跟很多人說的.重機有稅為什麼不能上.那我也是一併回答燃料稅隨油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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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還沒準備好就開放.只會造成更混亂.現在就是在守法.致死率下降.這二個問題都沒有改善.所以民眾觀感不好.當有一天.大家都覺得重騎友是守法的.很多人會支持的.在這吵.只會讓人覺得死鴨子嘴硬.負面觀感更大.有很多PO文.重機友怎麼了怎麼了.硬爭到贏就對了嗎?很多人不回文只是不想回.直接就把負面印象放進腦裡.拜託.先讓大家覺得重機友是有禮.守法的好嗎?
重機友A1車禍的原因.第一名是酒駕.這根其它車種平均酒駕是第八名不一樣內.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重騎友酒駕致死這麼多?日後開放上高速公路.那酒駕時....用路人不是更危險嗎?
還有.交通部沒說不開放重騎上高速公路.只是在無共識之下.暫停.請先建立好全民共識好嗎?
這段 離題在那兒呢?別說到重機友違法時就用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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