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75478 wrote:會講這種話就真的是無...(恕刪) 車子的密度決定了車禍的數字,這是常識。一條道路上兩部車子在開,發生車禍的機會絕對比十幾部車子在開的機會增加。現在是在講台灣這裡,不是澳洲也不是美國,人家地大,除城市外,許多公路人車稀少。甚至幾分鐘看不到車。在那地方飆車ok。但台灣呢?,就像在台灣北二高,南投以北和以南,車流量就差很多,在南部的二高飆車的出事機率就相對降低。我是講相對。但是台灣地小人多,公路上的汽機車密度是很高的。我不是歧視重機,我是就事論事。就算政府規定一高只有重機可以騎,我也不反對。事實上我也反對一般道路沒有機車專用道,我只是討厭混用。在高速公路上禁止大車開外車道,就是盡量不要讓不成比例的車子混在一起。你用常識想一下,一樣的速度和條件下,大車撞轎車,轎車撞轎車,轎車撞機車。看哪個慘?以前在高速公路出事,大車撞小車,常常是小的死。現在又多了機車,那轎車撞機車又會怎樣。去看看交通單位的車禍統計,死的最多的機車騎士,再來是轎車,再來是大車駕駛。我也怕死,誰想撞人?誰想撞車?只有笨蛋才會想撞人。我只是認為在高速公路上又多了一種體型較小的重機,就會增加很多以前沒有的危險現象,這根對重機的觀點是兩回事。我有騎過機車。我最討厭的就是在高速行駛時()或許只是50而已,突然前面一部慢慢的腳踏車,逼我必須快速轉彎,高速轉彎就是一種風險(搞不好後面剛好一部汽車加速,然後就………)。如果我不轉彎撞上去,誰傷的重,一定是腳踏車車主。但我不能罵那腳踏車,我也希望有腳踏車專用道。再來我是講相同條件下。聽清楚,網友也有提到,飆車撞死的不全然是重機,騎50cc的也有可能。開轎車的也會。就好比在同樣速度下,一部小汽車追撞一小車和一部重機追撞一部小車,試試看會不會有同樣的結果。我只是針對可能情況,提出觀點,無知還是真言。不是我你說了算。例如設想在高速公路上碰到刺胎情況,在同樣速度下,四輪絕對比兩輪穩定。如果在高速路上摔車,肉體飛出被撞,被後車撞到,絕對百分百死亡。但如果同樣是轎車至少還有車上的一些保護系統保護。我的觀點很簡單。就是拒絕混用。讓汽、機、腳車都有專用道。各位現在政府都在設腳踏車專用道,這不是只保護腳踏車者,他還可以保護轎車及機車騎士,比較不會撞死踏車騎士。可以免去很多司法的麻煩。難道不是嗎?假設一條高速路上,都沒轎車,重機騎士要飆200,我也不所謂,也不會反對的。人家醫生是好意提醒大家,他帶有悲天憫人的好心,有什麼好炮的。
syshiu wrote:是啊,看你就知道挺流...(恕刪) 馬路如虎口 開車上路本來就有風險 你沒這種覺悟?! 難怪四輪常常在酒駕 常常誤踩油門 常常跟機車搶道~開車的只需要對自己負責 都不用替其他用路人負責!! 原來你是抱持這種心態在開車!! 那我可要祝你行車平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