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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不是汽車專用,請還路權於民!!(編輯原文至補充七)


橘子紅了 wrote:
哪裡有保障機車安全...(恕刪)

例如某些橋梁會在旁邊設機車專用道,讓機車跟大卡車汽車分開,這確實有提升安全的效果,所以我才說適度的分流OK
對,我知道有些設計得很爛很小很彎很難騎,那些是要改進但不能因此用來全盤否定分流

你只是從機車的觀點出發當然認為最好什麼禁止跟規定都不要有我才能爽爽騎,但路上不是只有機車
確實我騎車也很討厭待轉,右轉跟待轉車流交織也真的危險
我期望理想的狀態是機車跟汽車一起依序順順的左轉,但實務上太難辦到了

因為車輛特性及人性使然,不論汽機車,有空間的話是人就是會想鑽
我常常遇到那種轉到一半有機車從我側邊殺到前面剪我線,或是跑到我車頭旁邊搖搖晃晃的轉,逼的我只能趕快收油剎車以策安全

同樣的直線道路也會有類似被亂剪線情況,或是汽車要右轉卻有一堆機車死要鑽那個縫縫,所以我才說在現在駕駛人觀念不良下,汽機車過度混合會影響整體效率及增加危險

而禁行機車逼迫機車只能靠右邊跟公車計程車混合,確實非常危險,但全面開放以後變成跑到內側車道跟其他汽車混流,我不認為會更好,還是回到老話,駕駛行為差異太大時一樣混亂,唯有透過加強教育做起,一昧的解除禁行機車不見得更好

我以前也不懂,後來才知道原來騎車時很多覺得理所當然的行為會造成汽車非常大的困擾
也才知道原來汽車的視野跟機車差很多,以前的行為及觀念其實為我帶來很多潛在風險
但這些政府都沒有教駕照都沒有考,只能靠大家自行體會,這真的是很糟糕的事情

關於市區道路禁行機車等規定這些其實不在樓主要討論的範圍,之後我就不回了,抱歉佔據版面
不要來這了啦,一些純粹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討論相關機車議題,到重論/小老婆/或各大社團就好,來這也學不到什麼又浪費時間更加不會有交集!
MT-10 wrote:
所以還是回到我一開始的提問
你不懂什麼是邊際效用
只會糾結在計算後的死亡率比較

母體數、延公里數、用途皆不相同的交通工具,硬是要拿來比較
我也是醉了

難道有一天我開裝甲車上路,就可以質疑並否決其他車上路的權利?

看起來您完全不知道為什麼小弟要說安全性及風險
在修法前是原則比照小型車,例外管制路段禁止
此乃"正面表列"
修法後變成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負面表列"


且立法院附帶決議要交通部評估安全性及風險的有效控管下開放
那小弟提出的用已知的"比率",推測未知的"機率"
有甚麼不對?,這叫"統計學"
保險公司很懂的,所以保險公司不承保那些東西?
這可是最近很紅的某位洪先生說的
"由於騎乘重機的風險性高,目前國內的保險公司一律不保重型機車車險,只有基本的第三責任和強制險"

您說的"邊際效益",是指供需問題
此乃"經濟學"
硬要扯上邊,大概也只能說
現在高速公路使用者大多已有汽車
再開放大型重機上去的"邊際效益"如何?
您能證明Z>B?

死亡率不是需求,沒有供需問題
A騎重機生故,跟B會不會生故
沒有任何關係
不會像"供需"那樣,具有排他性
再舉個例子
一個人買了一台大型重機,邊際效益為100
但買了第二台,邊際效益只剩50
依此類推
原因在哪?
"一個人"一次只能"騎一台"大型重機

不然,您說說"邊際效益"跟安全性和風險
您如何搞在一起的?

最後,您說的那些延車公里甚麼的
是交通部提出的指標
您應該也不知道,難怪那麼容易醉

開放紅牌重機行駛國道規劃
適用對象: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現可行駛:平面道路、20條省道快速公路、雙北高雄部分高架或快速道路、國3甲線
開放規劃:若觀察1年(今年7/1~明年6/30),3項評估指標表現達標,傾向選擇交通量少的國道如國4或國8試辦開放
評估指標:紅牌重機行駛國3甲和台64線,按季考核下列3指標表現,不得比汽車差:
.安全:第一當事人A1加A2交通事故件數÷延車公里
.秩序:交通違規舉發案件÷延車公里
.行為:抽查違規行為件數(包括鑽車縫、同車道併駛等)÷延車公里
註:延車公里為特定時間及區間內,所有車輛行駛里程總和
資料來源:交通部

8924132 wrote:

看起來您完全不知道...(恕刪)

所以我故意不寫邊際效益,而寫邊際效用
雖然這兩個名詞一樣
我要說的是重機死一人對死亡率的貢獻遠超過普重
而您提到到重機死亡率為何是普重的10倍
在母體數差距如此大的情況下拿來比較
其實不太具意義


至於法規,我完全不想談
一開始就用"汽車"的標準來制定重機
反重機上國道的一直拿重機的安全性不如汽車來說嘴
那就繼續秀下限,繼續說嘴吧
法規一開始就錯了,後面要談什麼?談都不想談
還是您覺得現在一堆人對於重機的定位模糊不清
是民眾與政府的期望?

MT-10 wrote:
反重機上國道的一直拿重機的安全性不如汽車來說嘴
那就繼續秀下限,繼續說嘴吧...(恕刪)

這也是我不想討論「安全」「觀感」「稅金」的原因。
各種交通工具的安全性本來就不同,就算同樣是汽車,
小轎車、大房車、suv、小貨車、大貨車、砂石車、大客車…全都不同,哪有什麼「相對較不安全車輛沒有路權」這種說法。
安全性上的不同,不應該是剝奪權利的原因;如果這個原因可以成立,那機車在平面道路也全都不應該上路才對。
為何在危險的平面道路,可以管理,不同安全系數的交通工具可以共存;到了又直又平又沒號誌岔路的國道無法管理?
在另一棟樓,也有鄉民說「高速公路汽車是多數,所以他們有拒絕少數重機上國道的權利」,
那在平面道路上,機車比汽車多,所以機車也有拒絕汽車行駛平面道路的權利嗎?
目前看來,反對上國道的各種論點在邏輯上根本說不過去,少部分人是擔心車禍後續,多數人則是既得利益者的自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MG6NbCtnD4

台灣的法律好棒棒, 都已經0肇責還會判有罪,還要連帶賠償
以這種水準重機還想要上國道
省省吧
你們有爭取的權利
我們也有找各地民代,公會團體反對的權利
想要上高速公路,建議去歐美快一點
喔,出事了那邊可沒有應注意未注意幫你們買保險的好事
自己回家塗牛屎吧
knift wrote:
這也是我不想討論「...(恕刪)


所以希望單車也能一併上高速公路 三寶騎單車也要平權

ablj wrote:
https://www...(恕刪)

這些法律的判決在平面道路也都是一樣的,
難道你都不開平面道路的?
唉,邏輯通通不通啊…

knift wrote:
這些法律的判決在平...(恕刪)


對啊, 所以你們乖乖待在平面道路上走就好
想要再上國道增加這樣的判例數?
省省吧
說實在的, 你們的死活真格沒人關心
個人造業個人擔
可是不要自己的命都賠上了, 還要拖不相關的人下水
自己想想憑什麼?
換個交通工具一樣可以上國道
何必這麼執著

ablj wrote:
對啊, 所以你們乖...(恕刪)

別閃避問題,老是鬼打牆跳針,
「這些法律的判決在平面道路也都是一樣的,
難道你都不開平面道路的?」
連簡單的邏輯問題都只能東閃西閃,
更凸顯只想掩飾自私的心態。
有種一點就大聲的說:對啦,林爸就是自私,不爽別人跟我擠高速公路,林爸能上你們就是不能上。
別再東拉西扯,漏洞百出,邏輯不合,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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