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ieis wrote:
哈哈哈........討論了這麼多~
政府開放或不開放,是基於人權及路權。
贊成的,都有個人主張的人權及路權還有(理由)。
開放並不是大問題,修個法令即可。
但是許多人擔心的,其實只有幾個問題點~
就舉例(牛角)少東來說;
很多人都覺得,肇責應該是少東本人,
就算少東死亡了,也應該要賠償小貨車才對(至少我是認為這樣啦)。
但是結果呢?
竟然小貨車司機,還要賠償少東?還得去上香?還得面對刑責?
這真奇怪、真奇怪、還真奇怪咧。
當然這只是其中一個案例啦。
到底是我們的法律有問題?還是法官有問題?或是死者為大的問題?
這是讓我覺得不贊成開放的理由啦。
對舉這例就對了,重機的錯。完全沒人有意見。
但不管是因為人情道義上還是應注意未注意叭啦叭啦的都不管
造成了小貨車司機須上香還是道歉賠償的都不管啦
那為何這種事情 汽車對汽車常在上演
失控撞鄰車的被汽車追撞後車死掉的。
情境不是一樣嗎?這些都沒問題,上香賠償道理都OK合理
到了重機卻是一個問號?困擾?
意思是有汽車來撞你,而且還不幸去世你會負責現在法律之外的道義責任
而今天是重機來撞你,你只會覺得很OOXX?
一樣很可能要付出人情道義責任的事件
汽車對汽車可以接受,汽車對重機你不能接受?
那是法律上的問題,還是單純不想見到重機的問題?
太奇怪了吧?
國道上多一台重機,等於就少一台汽車在塞,不是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