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o1128 wrote:騎機車的有誰沒騎在車...(恕刪) 重機比照汽車...誰會在正常的狀況下重路肩超車啊?在市區看到騎重機的,一切照規矩來也不會讓人感到不舒服或是危險喜歡這樣鑽來鑽去...道德低下還想上高速公路喔?是想害死誰?
今天就算騎士沒踹人~~~難道他就可以超車騎進他不應該騎的地方嗎??替這位騎士袒護的人請搞清楚一件事情~重機可以掛牌上路沒幾年喔~但是你們卻很努力的在證明~讓重機掛牌是錯誤的法令~~法令可以立~但也可以廢~別把車牌當免死金牌亂亂飆~~當大家對重機族忍受到極點~依然還是有機會廢掉重機掛牌的~順帶提一下~踹人跟違規是兩碼事~別混在一起談~~違規歸違規~踹人是傷害罪~刑法 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masachen0510 wrote:重機比照汽車...誰會在正常的狀況下重路肩超車啊?在市區看到騎重機的,一切照規矩來也不會讓人感到不舒服或是危險喜歡這樣鑽來鑽去...道德低下還想上高速公路喔?是想害死誰? 在市區走路肩啦在快速道路也要走路肩啦原來路肩是重機的路權範圍喔??那以後出大門是不是要小心不要被重機撞到
即使我們擁有再好再快的交通工具,在某些時候都難免變成相對弱勢的行人。筆者也擁有稚齡的寶貝女兒,不敢也不願想像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會是什麼樣的怒與痛。僅以台北新莊輔大校門前十字路口的一段詞簡意深的文字,與大家分享:"行人絕對優先,請尊重生命"。
kino1128 wrote:騎機車的有誰沒騎在車道右方的白線過?開車的有誰沒有在車道右邊的白線行駛過?或是在市區速限下沒超速過?又有誰在台北一般道路車速沒超過50過?我是沒資格批評!!但這裡也近乎變一言堂,極端的批鬥大會!!(恕刪) 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人都很憤慨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人和你的看法不相同所以就叫一言堂了?
從路權解釋與此事件的本質無關,這事件是那沒人性的撞到人(先不管路權),竟對撞到人還去踢一個11歲小孩,然後一堆人去說路權balabala的,還有那此車隊的沒一個去扶小女孩,天啊,還有沒有人性啊...違規跟人性這是二件事,如果今天那沒人性的人去扶小女孩,會被譙的這麼慘嗎? 我們談的是人性,不是該死的路權!
再補充說明一下個人是認為 像小女孩這樣在無法判斷馬路上車子來來往往的情況下像影片這樣衝過馬路 本身就是一個很危險的動作這樣的動作跟路不路權沒關係 因為路權分析是用來事故發生後算肇責用的(因為沒人會去故意撞人)就算大家都守法的情況下 這種衝馬路的行為 很容易造成小女孩自己 與用路的人傷害這也是呼應我前面提的 我一個騎士 路騎的好好的 我也確認前方沒有可能的意外但 就在意外之下 從我左前方的車子前面衝出了一個小女生... 就算沒發生意外心裡也會OS一大推....的但任何故意的傷害別人都是不對的 就像影片中 踹人的樣子 是該被大家罵的
ponjiayulady wrote:在市區走路肩啦在快速...(恕刪) 所以下次在快速道路看到重機要變換車道超車等行為可以直接無視...因為路肩才是重機的絕對路權阿XDDDDD我開玩笑的,牌還沒被收回去之前,我還是會忍受有禮貌跟不禮貌的超車的...
最常聽到國外的朋友說...台灣是個和善的地方..但除了路上騎車或開車之外..先不論小女孩是對或錯...我只知道行人過馬路是要被禮讓的..我在日本、新加坡或美國,不管小路或大路,只要有過馬路意圖,開車的或騎車的(日本重機很友善)都一定會停下來等行人過完馬路再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