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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路權,越來越遠越來越遠……

trace_of_wind wrote:
支持修法就好了 為什麼要禁摩?
...(恕刪)


我怎麼有一種在跟政府官員聊天的fu…
先說好哦,你不是公務員吧?如果是,那我就不聊了。經驗告訴我,我國的公務員是無法理性溝通的。

為什麼我說你已經以「禁摩」為前題了?
因為你說的兩輪不負道義責任,但四輪要負,所以兩輪在快道或是國道,一旦跟四輪碰撞,四輪一定吃啞巴虧!但兩輪不會!這就是你所謂的差異性!
然碰撞只會發生在國道嗎?市區不會碰撞嗎?如果你所謂的差異性真的存在,那它在市區也會存在,市區汽車一旦撞上兩輪,一樣要負道義責任!換言之,為了不讓四輪怨負道義責任,你就應該要支持市區禁摩啊!但你不可能支持禁摩嘛!
所以道義責任不可能成為禁止兩輪在平面道路行駛的理由!你所謂的道義責任論到目前為止功體已經破了三分了!

四輪一定會負道義責任嗎?有法條嗎?想像出來的問題終究只會存在於想像。
再者,最終的賠償責任歸屬是誰認定的?法官啊!這跟路權有什麼關係?法條早就擺在那裡!類似的事件卻不一定有類似的判決!我個人一直認為台灣根本不是法治社會!人治社會才是真。
拉回來,
法官依法判決,或是依他個人的爽度判決,有人接受就叫清官,有人幹翻的就叫恐龍,終歸是司法問題,是司改的範疇!與路權何干?如果這種道義責任是重機不能上國道的理由,那我問你,為何不是汽車下國道呢?禁止汽車上國道,只有二輪可以上去,你所謂的道義責任就不會發生了!但你用屁股想也知道,可以這樣論述嗎?不行?那你怎能用道義責任來禁止重機上國道呢?這不是護航既得利益者嗎?
說到這裡,你的道義責任再破三分!

其實從平面車道汽機車車種混流就已經証明四輪與二輪原本就有合平共處的能力!當然這絕對不代表零肇事。
網上一堆人在那邊分化或是想像所謂的差異性是沒意義的!因為事實已經道出真理了!二輪與四輪就是一種交通工具!保持適當車距,順車流而行能有什麼問題?鑽車縫?又來了?市區不鑽嗎?四輪不鑽嗎?還會逼車咧!那要不要乾脆禁摩?還是禁四輪?不吃就不會拉了對吧?

鑽車縫從來就不會是個問題!
事實上最痛恨乖寶寶接龍的大概就是四輪大爺了吧!不信嗎?會有愈來愈多騎士在路上表演這招的,請拭目以待~

xboy200 wrote:
我怎麼有一種在跟政...(恕刪)


我若是重機路權平權帶頭者
我會連帶爭取交通判決公平

真正的平權,是不管車輛種類,全部按照責任做公平的負責

是,交通判決公平本來不應該是重機團體的責任
但只有讓道路上所有的車輛都擁有交通判決公平的對待
車種之間的紛爭才能消失
自然,重機路權平權也就水到渠成

然後以合法申請的方式,發動夠規模的抗議
此時期望交通判決公平的大眾就會加入抗議
這樣的力道才會使政府重視
不用上啊
我也準備要買台四輪
大家一起一人一車將國道塞好塞滿
才是台灣良好公民的表現
freedomhome wrote:
我若是重機路權平權帶頭者
我會連帶爭取交通判決公平..(恕刪)


並沒衝突啊。
但不過是混淆焦點罷了!

司法自己有自己的問題!你把路權問題套在司法上,只會亂上加亂!雖然兩者都應該改革。

法官永業制,他老子說了算,你能拿他什麼辦法?就像台灣的警察一樣,也是永業制,他說你違規你就是違規!你有苦衷?自己去跟法官講!然後法官說你敗,你就是敗了!上訴?有錢有閒的沒差啦!

我若是重機路權平權帶頭者,真要兼著做的話,我一定是直接廢了公務員的永業制!如此一來,一切的政策討論都會回歸邏輯理性與實際~
其它車種
尤其是四輪的自己不醜的話
誰又能拉得動呢?
自己檢討
別老是出張嘴要講別人
永遠看不到自己的問題

taiwan99999 wrote:
重機車友只有這一招...(恕刪)
肇責的比例該如何公平?

胖的人跟瘦的人對撞,瘦的一定倒彈飛出去,物理定律就是這樣
所以車子越大 責任越大

開車的人要有這個自覺啊 汽車就是移動殺人工具

你平時走路會手拿把菜刀 刀尖朝前在人群中穿梭嗎? 不會嗎?
開車就是這樣啊! 任何在你動線上的事物都有被殺死的風險啊

質量上 大卡>休旅>小四輪>重機>小2輪>自行車>行人
殺傷力也是如此啊

問題是四輪都忽略了這問題,只說我要冷氣 我要氣囊 我要音響 我不要吹風淋雨
烤漆刮一毛就要出險 打蠟洗車用多少水
我還要路權 我要禁摩才不會塞車 我要打閃燈臨停買咖啡便當 我要輾死人責任還不算我身上

xboy200 wrote:
我怎麼有一種在跟政...(恕刪)


可能是我的說法讓你誤會

總之我要表達的是反對道義賠償這刑法

前面我也說了 問題不在針對機車上面

我也跟另一位大大解釋過了


我沒這麼厲害能考上公務員

至於你對於公務員的偏見我也不多說了

就這樣

mkai wrote:
通行費的問題搞不定...(恕刪)


我也覺得這才是不能說的秘密...
freedomhome wrote:
我若是重機路權平權帶頭者
我會連帶爭取交通判決公平...(恕刪)

我們只是要吃碗牛肉麵,
可是您卻要我們「順便」解決美牛問題,這太沉重了吧,
但是很奇怪的,在「重機上國道」這個議題之外,對於交通判決改革真正在推動的有幾個?有幾棟樓?
大部分都是是在「重機上國道」才能「順便」討論交通事故判決改革?
不覺得這很無理而荒謬嗎?
這個問題牽涉到全車種、全部道路,可是最常出現在「重機上國道」,
好像只要重機不上國道,這個問題不是問題似的。
是真的想解決問題還是只想拖個籍口擋重機上國道?

knift wrote:
我們只是要吃碗牛肉...
是真的想解決問題還是只想拖個籍口擋重機上國道?(恕刪)


依小弟多年觀察~

應該是"只想拖個籍口擋重機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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