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宸宇 wrote:
您要問問被休旅車倒...(恕刪)
我講的案例, 就是金牛角小開的案例, 除了第二點是我自己增加的.
我在講一次, 我關注的點只有1個
摩托車在高速行駛的狀況下, 幾乎出事就是死亡, 我肇事我賠償天經地義, 但是如果你肇事但你死亡呢? 只要不陷人入罪, 我就不會再討論下去.
另外講一個事實
幾乎, 我講幾乎, 所有的汽車都有做一個測試, 叫做撞擊後對駕駛人安全程度的測試, 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至少我認為可以有一定機率保護"肇事者", 讓肇事者可以對自己肇事的後果負責
請問重機有嗎? 那重機肇事後有甚麼安全測試可以有程度的保護肇事者"活著"對自己肇事的後果負責
反之, 如果肇事者不能夠活著, 這是比例大小的問題, 那麼是否可以對"被害者"有所安慰, 就是不會處罰被害者背上"過失殺人"
再來是一個情境
前車A, 重機B, 後車C
因為B肇事撞及A車, 撞擊後B摔倒, 後車C輾過導致B死亡
前車A被撞有夠衰
後車C因為B突然摔倒閃避不及輾過, 導致過失致死, 也很衰
B更衰, 我都死了還不衰
那這起交通事故, 誰要負最大責任, 要如何負責, 如何賠償?
別告訴我為何B要被設定成重機, 因為如果B是車輛, 沒這麼容易被甩出車外造成C車閃避不及輾死B
連環車禍我們常看到, 但對於汽車來說, 保護相對足夠, 會讓真正的"肇事者"大部分有機會活著來賠償
反之, 重機有多大的機會"活著"來面對自己應該負的責任.......
我很憂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