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管理,應從單一的車輛規格(排汽量),再加入使用者意願。平面道路/快速捷道/高速公路區分不同顏色。依據使用者的選擇,佩掛應有的路權所對應的顏色。顯目的車牌顏色將方便於用路者和公路監督者(交通警察)在實際工作上的辨識。
現行機車依據排氣量所分級課收的兩種稅目,分別是牌照稅和燃料稅,建議分成路權費(暫擬),牌照稅,燃料稅改去(隨油徵收)
***路權的選擇應該交給車輛使用者來選擇,只要車輛符合正常規定之性能狀況,得以申請路權的使用權****
1.排氣量和路權要切割,排氣量不應是因路權分級的唯一項目。使用者的意願更是重要,使用者意願結合適當的車子成就合理的使用。不要讓車輛的排汽量決定車輛的價格。
2.路權和路權費的選擇權交於使用者,選擇合格正常的車輛,需要上高速道路、快速捷道、一般道路的,就去監理機關申請核發,懸掛特定顏色的牌照,路權可以向下相容。
3. 排氣量,輸出功率,重量,尺寸等等密密麻麻的出廠規格送至給監理站或相關交通單位來輸入電腦來管理使用,當做計算牌照稅,燃料稅級等等基本稅基的計算,出稅單就可以管理不同等級的車類。
政府要訂定公開、公平、公義的制度,車類商品可以差異化發展,使用者得以自主選擇,還權於民,不需被產品綁架。
orea2007 wrote:
大型機車做的事,就是大家平常在做的事。
騎小白牌大家覺得OK,還覺得小白牌就是這樣才方便。
結果換成紅黃牌就不行?
汽車把兩線開成三線大家覺得是善用空間。
結果換成紅黃牌也不行?
那這樣不就是標準的寬以待己嚴以律人嗎?
快速公路上可以同車道併駛?
況且那違規還有沒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
您有仔細看嗎?
汽車在上面做,沒人會認同吧?
orea2007 wrote:
說比例這也很好笑。
一樣10台車違規或事故
10/14000000、10/6000000跟10/100000那個比例高?
這是很顯而易見的廢話。
就像我講的。按照20歲以上並持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一年以上才能考大型機車駕照的規定。
大型機車騎士在20歲以前一定是一個普通重型機車騎士。
可能18歲就取得了駕照。甚至連汽車駕照都有。
但政府根本就沒有教育用路人何謂安全駕駛。
他的壞習慣早就在這兩年內養成了。
考大型機車駕照的時候也沒有注重安全規範的教育。
你怎麼可能期待他換了張駕照就變成聖人呢?
光是限制大型機車或是普通機車路權,根本對交通改善沒有幫助。
只是造成大四輪主義,開車的認為自己才是道路的主人。
進而造成使用族群的對立。
就出現了只要機車跟他走在同一車道上就不舒服的四輪駕駛。
從駕照管理上下手,進而平衡路權才是改善交通的根本之道。
那講的就是比例,是百分比
字太多懶得看?
沒關係,小弟幫您整理一下
小型車經過8509輛次,違規480輛
是這麼算的,(480/8509)*100=5.6%(違規率)
大型重機經過91輛次,違規14輛,違規率15.38%
"觀感"怎麼來的呢?
講的就是比例
分母跟分子您搞懂了嗎?
如果還不懂,建議複習一下小學數學課本
台灣人駕駛素質普遍不良
小弟提出討論的不就是"騎上大型重機為何會青出於藍,更勝於藍"?
對立?
前面小弟才說人家是來爭取認同,還是來拉仇恨的
您要不要看看?
用詞遣字皆是"白癡"、"腦殘"跟"理盲"
要人不唱反調?
很難很難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中華民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民有:道路為人民所共有
民治:人民有權決定如何使用
民享:使用規定的交通工具即享有路權
民主:少數服從多數
您不能騎大型重機上去,小弟也不行
非常公平,沒有所謂"自私"
8924132 wrote:
快速公路上可以同車...(恕刪)
不要再混淆視聽囉~
進用些假議題抹黑重機行駛封閉道路的安全性!!
我們爭取的是安全的封閉型道路,
是用比一般機車還要安全的結果來爭取,
請不要禁止人爭取安全,
而侵害他人性命,
也侵害汽車駕駛免於恐懼的環境,
不要為了一己之私侵害所有人.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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