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talk wrote:若重機有此路權,您怕危險可以不上,但不能因為這個理由,說我很怕上,我不上,別人也不可以上去。就像說我喜歡異性,我不准別人喜歡同性,這種邏輯就是臺灣民主的怪狀。
我自己有開車~~也騎重機....
講實在的~~我本身也不贊同開放國道
原因是~~~看過太多4輪駕駛的開車觀念~~~一副唯我獨尊...(恕刪)
小宸宇 wrote:
怎麼?汽車不會摔車...(恕刪)
呵呵, 你拿萬中有一的證據出來佐證汽車駕駛人也會摔倒
你為何不拿流彈會打死人的案例來禁止軍事演習......
比例上有很大的問題, 到底是你的案例多, 還是摩托車犁田自摔的案例多......
荊楚石 wrote:
首先回復你高速/快速道的路面設計是以截彎取直為原則,機車根本難以犁田(騎起來幾乎感覺不到有在轉彎的大彎,是要怎麼犁呢?)另外還是以剛剛說過的話來回復你您,您假設的狀況如果發生,如果遇到的是汽車,您已經再見了。目前南下北上只能上61快速道的機車,都沒在抗議該路段上數量如過江之鯽的貨卡車,一旦與之接觸到幾乎等於當場死亡;結果,我們現在在討論的,居然是汽車在根本不用擔心會被機車害死的前提下,更進一步因擔心因害死機車有可能要負責,所以禁止其用路。哪個族群欺人太甚於此可見一斑。
61的車量跟高速公路不能比好嗎?
高速公路來的掉落物,或是輪胎皮,你沒看到壓到不會摔車嗎?
話不用說那麼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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