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99999 wrote:
好了真是願賭服輸了...(恕刪)
我印象中開完會後重機代表有說,這個考試方法是OK的,但是他反對當沒有達標就收回路權,因為這是懲罰守法的重機騎士,認為過於嚴苛。
只是我一直納悶這個考試規則,你們怎麼會答應。看歷年的數據統計,「一年」就要贏過贏過小型車??那五摳林.....
你叫台灣職籃一年內就要打贏美國NBA?瘋了嗎??
恭瞎毀 wrote:
你怎麼會問我,你去問當初跟交通部簽訂契約的重機代表吧。
106年7月3日的聯合報新聞:
大型重機團體爭取上國道多時,交通部今天上午邀相關單位、團體召開「評估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傾向訂定安全指標、秩序指標、行為指標等3項指標,以這3項指標來評鑑,如果這3個指標低於小客車的違規率,將願意提出試辦計畫,若試辦後未達成指標,將收回路權,會中,雙方也達成共識,將共組小組研議推動試辦計畫。
根據交通部提出的3項指標,安全指標指的是紅牌重機肇事率、秩序指標是違規率、行為指標是鑽車縫(還有併駛、違規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觀察1年達標後,開放紅牌重機行駛交通量少且低肇事率的橫向國道,試辦後若未達KPI,將收回路權,歷經近4個小時會議後,雙方達成共識,將組成小組研議,推動試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