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到一下,年老時想看一下WTO的協定要經過幾個10年才會生效XD另外我不讚成方案一取消800我們台灣雖然人民法治觀與道德觀可能還不盡理想但還是希望不要走那麼消極的一面我曉得許多國家150以上都是可以免二段式轉彎與上高速公路的但那些國家的機車使用普及率似乎不像台灣那麼普遍光大台北地區汽機車就各佔一半(其實機車還多一些)而台灣道路設施又喜歡模仿"先進國家"因此對於機車族群來說許多道路設施並不是很適合大量的機車但仍切記不可因噎廢食!就是要全面開放,找出問題點並解決才是進步的方法好比革命一樣,處於轉變期難免會流血(加強語意用)必要之惡是無可避免的...許多人的想法很棒,就是提供了不少轉變期(磨合期)的方針我也認為不願意考大型重型的話,就保留白牌而近年內無重大違規這一點也相當重要當然,表現良好並維持滿一定時間後即恢復考照資格!最後...我亦認為政府在還沒有良好的法律下把機車直接視為汽車這點非常要不得這樣對於機車、重機、汽車三者間都非常不尊重仍希望可以區分為慢車、機車、汽車三者駝獸、二輪(一定馬力與速度以上)、四輪本質不同,真不曉得為何遲遲不修法三輪(一定馬力與速度以上)的話,若是非要靠傾身來過彎不可的話個人覺得應歸類機車沒錯!
乾脆一點,無論什麼交通工具,只要考過高速公路駕駛執照,通通可以上國道1. 可以在20秒內從靜止加速到時速120公里2. 每年繳規費一萬元3. 每年再繳規費一萬元4. 還是那句話,錢拿來5. 有沒有上課,課程內容是什麼,不重要
鄉野 wrote:這就是我所講的啊!!...(恕刪) 151-249 不受禁行機車跟可上市區高架,這樣就很好了要跟免牌照稅之白牌分別,就是發另一種車牌 白綠牌(白底綠字,中型重機,在法規修訂日之前持有人免再考照)如果都不行,我是認為那800元不收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