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333324 wrote:
不用拿那麼多數據出...(恕刪)
認同這位說法!說實在話我還真的沒看過會依限速行駛的重機駕駛,在一般道路上就如同一般機車般鑽來鑽去,在快速道路上也是超速行駛,真的會自制依法行駛的實在是少數!
湯小花 wrote:
高速行駛的狀況下意...(恕刪)
荊楚石 wrote:
我直接切一個面來說,您大概就明白了:舉凡大型車包括汽車在內,比起任何機車都是"更有效的殺人工具"。
駕駛這樣的交通工具上路,無論在情在理在法律面上,本應負擔更大的責任,否則,您以為政策面上為何要宣導大車禮讓小車,小車禮讓行人?又為何在罰則上,大型車重於轎車,而轎車重於機車,機車重於行人?就是因為前者對後者的威脅性大。
aken104 wrote:
路上『常看』重機騎機車道為了躲汽車道塞車騎到機車道(你不知道你那麼大台讓整個機車道卡卡嗎?),
aken104 wrote:
鑽車行為更不用說,鑽的比小機車還凶,連基本的遵守交通規則都辦不到,要談啥路權.......切。
robuni wrote:
政府不解禁的理由,與許多人反對的理由,往往是違規行為,但違規要罰的應該是行為人,以此理由,把某特定車種的路權全面沒收,合乎比例原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