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

先前匝道被檢舉的車友,教士與車友們幫你完成了你想要的畫面了

kf060527大 您好 可以麻煩您對這張圖評論一下就好 一句也好

kf060527大 您好 可以麻煩您對這張圖評論一下就好 一句也好
LIN KUN wrote:
kf060527大 ...(恕刪)


不必再單一針對他回應了
不然遲早會鎖文
真的不覺得,重車就只能停汽車停車格這規定是正常的

路上常常看到黃牌重機,車身大小還比我125的小綿羊還小一些

我都停的下了他不能停嗎? (怕被刮是另一回事)

我覺得應該給予兩種選擇,機車停車格和汽車停車格兼具才對

收費方式就比照那格來收,也不會讓政府虧到錢

當然如果你想停機車停車格,麻煩行行好,別被刮到就吵著要告人,這也太恐怖...刮到是難免的
kf060527 wrote:
你接受的是中華民國國...(恕刪)


哈哈哈
完全逃避我問的問題
算了算了
浪費時間阿

a770911000 wrote:
這年頭打手數值越來越差,只剩下死皮賴臉的能力了,臉都腫的比連勝文的頭還大了還不去看醫生還一直跳針發廢文



這個好笑~
四輪就好守法,好乖唷!!

下列影片是我9/20下班時拍攝,

明知要出匝道還切出去,沒好處又鑽回來?



這樣的行為還真是高尚啊!?

其實我也習慣了,開車在高速公路上屢見不顯.
那也要等修正法案通過再討論呀
法案都沒修正通過就可以為所欲為呀???
cs_einstein wrote:
就是後來發現這條法規...(恕刪)
LIN KUN wrote:
kf060527大 ...(恕刪)

這圖前面我回過了.再者你如果看過我一路下來的談話.就不應該再問我了
痛恨官僚的國人
阿廷 wrote:
感謝教士為我們發聲~...(恕刪)

allen1314 wrote:
那也要等修正法案通過...(恕刪)


所以現在請了官方、媒體、警察一起來驗證阿
這樣不是很好嗎??
驗證出這條法規並不合理
所以現在朝向修法的目標前進
既然是良性發展
為何你這麼堅持不可以修法呢?
  • 5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