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open520 wrote:其實我很想問 為了...(恕刪) 我從台北車站騎市民大道回南港走平面和高架平面有地方就鑽,綠燈起步油門狂衝要走35分鐘高架乖乖排隊..時速80.不超速,不鑽,甚至整段路騎外側車道...連超車都不超車..15分鐘到達你覺得呢?!而且以重機來說在平面道路等紅燈一桶油的油耗是13km/l不用等平面的紅燈的油耗可以達到19km/l
CcCManCcC:所以為了那一點方便 去犧牲你二輪汽車原有的機動性跟方便性去跟四輪共用那畸形到不行的法條?重車界小天王:那我想很多用路人都知道現在的二輪汽車路權很畸形既然如此 去提倡修法一個屬於二輪汽車專用道路行駛規範以路權平等開放為最終目標下去做總比現在那樣綁手綁腳的四輪汽車法條來的重要吧
洋01 wrote:請問目前重機路權有比...(恕刪) 請問目前重機路權有比照汽車嗎?有拉 稅金真的有比照汽車路權做半套 稅金倒是一毛都沒少重機會做的事汽車不會做?四輪嘴臉的只會出一張嘴======================================誰說稅金高低是路權的唯一考量?CC數是政府課稅的依據,和路權無關依照閣下的理論,超大CC數的進口轎車該不該有專用道?所得稅繳最多的殺人無罪嗎?立法院的決議交由專業的機關評估開放的路段及時程有何錯誤?高速公路是封閉型的快速行駛道路,依照道路特性及車輛特型來限制行駛路權如同狹小巷道大卡車禁止進入,汐五高架禁止砂石車行駛就是這樣,他們要抗議嗎?他們的稅金比閣下來的低?再者肇事率不是重點,出奇高的傷亡率閣下有想過嗎?不是繳了稅金,就天下無敵!!
喇叭洪 wrote:請問目前重機路權有比...(恕刪) 傷亡率出奇高來個數字吧從開放高架道路到現在大型重機的A1事故只有一件汽車呢?大概都要以千為單位了若是你要以安全性來看。。閣下騎機車到現在有無出過碰撞?有無摔過?怎麼沒見到閣下傷亡?果然很會喇叭。。。。重點是能不能而不在於要不要搞清楚重點國外機車(有些國家125就能上)能沒道理國內不能。。。只要能上國道要不要去承擔反對人士講的危險性是重機騎士自己的決定還是說因為我“擔心”你講話太喇叭我就可以下令你不准說話?不行對吧?
喇叭洪 wrote:請問目前重機路權有比...(恕刪) 真的我也覺得稅金不重要買車的時候就知道要繳多少稅了法律這樣規定 我們就守法囉只是當政府當詐騙集團的時候我就不爽了為什麼加入WTO就已經同意全面開放大型重機路權?騙了我們好幾年以後結果只開放部分路權?為什麼修法三讀通過要公告可以行駛的高速公路路段和時間結果又詐騙了一次法律給交通部的權利是評估哪幾條先開放 什麼時間能走? 要怎走?而不是給他去決定開不開放? OK?
zeonforce wrote:傷亡率出奇高來個數字...(恕刪) 傷亡率在小弟喇叭的認知下應該是(重傷+死亡)/肇事率(有報案)或是車輛總數量1/10=10000/100000 閣下懂嗎?你可以天天看到那10000/100000但是卻不能忽略1/10這只是分母不同機率是相同的請問閣下的A1是用多少時間?多少通行率?多少肇事率?去算出來的比例?我所知那"一件"的傷亡率去除以目前重車的數量或是那條快速道路的通行量出來的機率是比汽車的"傷亡率"高出非常多分子不是重點,要有分母才能看出"率"這樣你懂了嗎?
xopen520 wrote:所以為了那一點方便 去犧牲你二輪汽車原有的機動性跟方便性去跟四輪共用那畸形到不行的法條?:...(恕刪) 在台北市那叫一點方便?那叫做很方便!!我可以騎到快速道路,同樣的地點我一個35分鐘,一個15分鐘到達到外面,只要路邊有小小的白線or無畫線區域..我就能合法停車,不像汽車還要位子夠大有什麼問題?!每次上班時間騎小機車左鑽右鑽最後還是因為待轉,沒比旁邊正常排隊的汽車快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