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二老爺 wrote:從5月扯到11月,終...(恕刪) 沒簽保密合約阿~~保什麼密?有什麼密好保的~~是我最近比較忙,沒時間寫,OK!! 現在來說明一下囉!!11/15去桃園縣政府開調解會,果然光陽對10/13電話中的承諾一概不承認(連光陽總公司的客服蔡先生說過的話都不算數了,這公司還有什麼誠信?更別說旗下這些有問題的經銷商了!)重點是原告變成被告,做賊的喊捉賊,惡人又先告狀,最後連別位消保官都看不下去了跑出來斥責,重點是我問店家10/2為什麼不換殼,呵~~他們完全答不出來,只說他們沒有拒絕售後服務,以後也不會拒絕(呵~~我還去腦袋才有問題咧!!),說話前後矛盾,強詞奪理,實在無言阿。我也不想多說什麼,這台車還留著簡直是自找麻煩,直接請他們以反悔價讓他們收回去,為什麼會說他們是提反悔價呢? 是因為光陽10/13提出的回收價比11/15這次的還高很多,唉!!結果可想而知(要就收回,不要就調解失敗),反正就認賠殺出吧!!OK~~回收價格談妥了,某些人還不善罷干休,說收回車可以,但是要我刪除網路上的PO文並在網路上道歉,還說因為我的PO文兩個月沒生意了,還天天以淚洗臉,呵~~~(活該啦!!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不換殼咧!!),最後還說到要提出告訴來告我~~真可怕耶~~說事實還要被人家以興訟為手段來威脅~~好害怕喔!!消保官告訴我說,不管對方提出告訴最後成立與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跑法院的過程(勞民傷財阿!),也希望我姿態擺低一點,先簽到和解書為上策。整件協調從下午6點搞到10點,兩方一直為了我要不要道歉而僵持不下,最後為了息事寧人,也不想和這批人有什麼瓜葛,我就想出了我第一頁的那一句話來當做和解內容(爭議已圓滿處理,對東凌車業有限公司積極之服務態度表示認同!!),讓他們爽吧!!反正這句話是因應和解書的,公道自在人心!!最後還要向某位人道歉,因為有影射到他不爽的地方,讓他每天以淚洗臉(不知是真是假,自己鑽牛角尖的,怪誰阿!),反正道歉也不會少我一根寒毛,隨便他了~~就道歉了~~嗯!!最後他們才不甘不願的簽下和解書!!(好像我是被告一樣~~)對了!!以後這種事也不用請光陽高雄廠還是服務站的人來了!!一句話也沒說,只在旁邊看好戲,說一些不相干的話!!真是浪費他們的時間和車錢阿!!!(光陽的高層看看吧!!這就是你們公司請的人阿~~)反正現在大家知道這件事最後處理的結果了,店家服務是如何的積極!! 大家應該有譜了才是!!車子讓光陽收回了~~哈~~~~~~~~~~~~~~~還是老話一句~~~買車要慎選店家啦!!!
這~道歉的還真是有誠意阿~不過既然認賠簽了和解~也到此為止了吧~反正車收回去還是會轉手賣掉~車是無辜的~雙方的人才是問題~畢竟NIKITA車主的增加是不爭的事實~還好我對我的車要求不高~只要我認為沒問題就好~而不是覺得它一直有問題~.~
淘貓 wrote:沒簽保密合約阿~~保...(恕刪) 前面已經po文表示爭議已圓滿處理,對東凌車業有限公司積極之服務態度表示認同!!後來又發這篇文感覺上有點怪誠如108樓大說的"朝天吐口水"有自打嘴巴的嫌疑來亂的 .......
淘貓 wrote:爭議已圓滿處理,對東凌車業有限公司積極之服務態度表示認同!!恕刪) 樓主,這這這...............這就是江湖上傳言,最強之大絕"反諷語"嗎?完全看不出樓主你是真心說出這句話,不過公道能討回來就好,姿態低一點也ok啦~
alex1790kimo wrote:樓主,這這這.......(恕刪) 有討回公道嗎?樓主來回奔波所花的時間、精力上的消耗都是成本,最後還要樓主道歉(就算陳述的是事實)哈! 這種品牌我根本不敢碰 因為"太棒了" 真是台灣之光
淘貓 wrote:要我刪除網路上的PO文並在網路上道歉,還說因為我的PO文兩個月沒生意了,還天天以淚洗臉...(恕刪) 這點當時應該請對方提出營收證明,若不能,可以再提一條誣告...光陽,台灣的市場你放棄了嗎?請柯總出來說明好嗎?這是你新的挑戰喔!
dennis277 wrote:有討回公道嗎?樓主來...(恕刪) 車子是無辜的,店家要慎選才是王道,找到您喜歡的車,再找家風評好的店家購買,不然出問題的時候,就慘了!!林口長庚附近就只有這家獨大沒有競爭對手也難怪啦!!買車要慎選店家啦!!
mcb wrote:這點當時應該請對方提...(恕刪) 那種人懶得和他們認真玩啦!!浪費我的時間,那天我連他們說什麼屁話我都是左耳進右耳出,他們那夥人就幾個激動的好像發生什麼悲劇一樣(只差沒去找總統陳情了吧!!),搞的其它案件的消保官都出來斥責他們,呵~~~看的我笑死了,好像在看連續劇一樣!呵~~還是老話一句~~買車要慎選店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