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aHakkinen wrote:https://www...(恕刪) 如果你在社會也是這樣的方式生活那就辛苦了不在不知道, 而在被人指稱自己不知道, 自己還認為自己很知道看了一篇新聞就以為自己很了解?
purplemood wrote:市區鑽車縫不違法喔!...(恕刪) Leonyang1603 wrote:真是莫名奇妙要一台機...(恕刪) 統一回覆二位。我不是要討論違不違法的問題,我想說的是:重機想要享有和汽車完全一樣的權利,那麼是不是也該遵守和汽車完全一樣的交通規則?當然就現實來說這是不實際的,我也同意二位說的,明明可以鑽過車陣卻要重機佔著汽車道造成更大的交通阻塞,就效率來說是完全不合理的規定。但另一方面,重機除了不能上國道之外幾乎享有汽車的所有路權,然後它還被允許在機車道上行駛享有機車的所有路權(先不說合不合法,汽車這樣幹首先就要等著被機車騎士三字經伺候了),說重機才是中華民國境內享有最大路權的群體其實並不過份。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要進一步開放國道路權,你們又願意付出什麼代價?國外如何如何台灣未必就該比照辦理,每個國家都有其國情,而且國內民眾顯然大都不樂見重機上國道,為了讓民眾接受你們又做了什麼努力呢?
friendeo wrote:統一回覆二位。我不是...(恕刪) 說到交通規則這就有趣了我相信大多數人包含你也是不精通交通法規的造成一種你以為這樣是違法但實際上卻是合法的情況就好像“比照汽車”就會自己想像成騎重機就是該把自己當成1.5米寬的車輛一樣但其實在平面道路你所謂的“鑽車”幾乎都不違法,而汽車不鑽是因為體積大鑽不過,不如就乖乖排好隊塞車,並不是其素質比較高,而大型重機並沒有這麼寬大的車身你們想要自以為是天秤時請想想風吹日曬雨淋時開車與騎車的差別,希望這能夠滿足你們心裡所想像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