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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匝道被檢舉的車友,教士與車友們幫你完成了你想要的畫面了


langye wrote:
如果今天前面發生車禍或火燒車。重機把旁邊的空間都堵死。請問救護車或消防車要怎麼過?

那照您這麼說的邏輯來看北二高某些路段的路肩是不是就不能夠開放!?
真是神邏輯

smartlen wrote:
重機的機動性??&l...(恕刪)


汽車不是也在那邊鑽來鑽去,你怎麼不說危險?

心理反對的人總是有千百萬個理由.



別說我護航重機,我自己也開車,

國三跟國一車流量多時還不是一堆駕駛在那邊鑽,

那樣鑽難道就安全嗎?

如果你所謂的鑽是見縫插針,那真的該幹.

但有安全距離為什麼不能超車呢?

因為他加速快過得去,你過不去眼紅嗎?


kf060527 wrote:
享受好處的時候說自己...(恕刪)


可以請您對這張圖發表一下評論嗎???

kf060527 wrote:
享受好處的時候說自己...(恕刪)


再回一次

難道出現一種交通工具
通時擁有機車與汽車的好處,並且以付出稅金跟金錢的方式獲得兩種路權
這樣是一種壞事?

請看清楚了再戰
而且這篇是討論空間使用問題
請別再無理取鬧了
PT-教士 wrote:
還記得先前上過新聞的...(恕刪)


還記得先前上過新聞的那篇重車從匝道側邊上去被檢舉開單一事嗎?


匝道側邊上去被檢舉開單???<==不是說視同汽車?匝道側邊上去被檢舉開單(汽車也有被人檢舉開單過阿)

(這本來就是不合法阿 你這樣一搞 意圖把不合法之行為解釋成合理之行為 這樣作法是否正確?)

(這匝道側邊上去不合法之舉動被檢舉開單就不高興 要聚集近100輛重機舉動 最好不要再出現了

因為:

1.汽車從匝道側邊上去被人檢舉開單

(有違規的汽車駕駛 一收到罰單 大都知道自已理虧 都去罰錢 )<==> 重機就不行檢舉了?

2.重機活動從以前到現在已有愈來愈多人知道 重機等同於汽車 也愈來愈多人在改變其想法.

(老一輩的還不習慣 (40~45歲以上) 但 40歲以下都已有很多人開始改變其想法 )

3.重機如果一定要等同於汽車 哪來的機動性??????????????如果開放 重機從匝道側邊上去/跑路肩變成

合法 那恭喜台灣不久馬上就天下大撞了(很長的日子一定常聽到 重機撞汽/貨/卡/連結車 or 相反之 請

不要懷疑 這機率99% )




PT-教士 wrote:
還記得先前上過新聞的...(恕刪)
老話一句
不管是開車或騎車的
總是想怎樣就怎樣
那個問我有沒有看眼科的
如果看這張圖還無法理解的
那才應該去看腦科吧 = =

左上黑色的字寫著
『應比照小型車適用其行駛規定』
而不是在鬼打牆的說著:
因為汽車也違規這種理由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吧
都買得起一台重機了相信也有一定的年齡跟社會地位
在吵著要糖吃都不覺得這樣很好笑嗎?
frank1919 wrote:
誰不懂?我笑了這跟上...(恕刪)


我真的笑了
這樣回文有建設性嗎?


syea15 wrote:
矛盾的台灣人 騎重車的人就覺得我要跟汽車一樣有路權在馬路上要被重視我不是騎輕型機車 現在路權有了又再說浪費停車格跟塞車時可以走右側問題...... 重車不要太貪心....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另.....馬路上塞車的問題.... 塞就是塞 並不會因為你在旁邊等就會比較快 一堆車硬要往同一個出口擠才是塞車主因
停車費問題.... 呵護重車的人就會理所當然比照汽車停車格收費停的格子又大也不會有刮傷倒車問題..
啊如果今天說汽車停車格浪費 重車一律停一般機車格不就換成一般機車訴苦重車來搶又有汽車道路特權 問題一大堆... 講也講不完 法令就是法令 走旁邊下砸道在現在法令就是錯 就是罰 罰應該也沒話講吧 法令就是法令啊.......不懂在吵什麼

就是因為政府官員都不食人間煙火
所以才會訂出腦殘法令
台灣很多法令都是學美國
但學又學不像最後變成四不像
現在很多不合時宜的法令應該要修法符合潮流
並不是就這樣默默的守著僵化不合時宜的法條
所以今天重機車友才會走上匝道表達訴求

如果照閣下的說法那重機也跟著汽車排隊下匝道的話
那塞車的車陣不就加倍的長!?
真的是
allen1314 wrote:
老話一句不管是開車或...(恕刪)


就是後來發現這條法規嚴重浪費空間
所以現在才要訴求修法來改正
請問這樣做不對嗎?



起司咖哩飯 wrote:
就是因為政府官員都不...(恕刪)


官方寫手別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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