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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多人反對重機上國道的主要原因

heroljr wrote:
4、高速公路建設時是針對[汽車]而設?
A: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1項第1款:[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所以機車通通都可以上高速公路嗎? 為什麼要獨厚大型重型機車呢?

heroljr wrote:
8、四輪汽車撞機車,即使全是機車的錯,四輪汽車沒有過失,四輪汽車仍要賠對方?
這是很老舊而錯誤的觀念,行人出錯,被撞死還要賠對方的判決是很多的,
看看這個報導: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75181
如果連行人被撞死都要賠了,你覺得重機一定贏?


大型重機駕駛人在高速公路因為事故 不管是自摔 自撞 被撞  被後車輾斃,這也不是大型重機駕駛人的錯,
因為他也是不情願 自摔,自撞,被撞   但後車因為倒楣煞車不急把這一位大型重機駕駛人輾斃 照樣要民事賠償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因注意而未注意 帝王條款
這種理由也可以拿出來說嘴喔!

那每天國道上一堆小烏龜亂開導致大車撞上請問要怎麼辦?

照樓主的理論應該要禁止小烏龜上國道嗎?


chih_haohung wrote:
獨厚大型重型機車

這是你說的,不是我說的。嘿嘿~
我只知道,有些國家,125CC就可以上,不是只有大型重型機車喔!
在我的認知裡,只要機車性能跟駕駛人能力可以,why not?
chih_haohung wrote:
但後車因為倒楣煞車不急把這一位大型重機駕駛人輾斃 照樣要民事賠償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因注意而未注意 帝王條款

請問你是自己想像的,還是真的看到判決?
就算判決主文是如此,你有看判決理由嗎?
多數人認為台灣有很多恐龍法官,是因為很多人根本看不懂判決(因為很多專業術語),
或者根本懶得看裡面的內容(因為有些判決書就真的像一本書),你知道嗎?
更何況,你對[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這句話的真正意涵又懂多少呢?
不管上不上
我都是看戲的心態
不上 看你們生氣
上了 看你們摔車的樣子
每次看這種版面就是好玩
被政府分化操弄這麼久還不醒喔?
開車的是人
騎車的也是人
是誰願意出事受傷流血?
誰不想平平安安回家?
這樣區分四輪二輪會比較高尚嗎?
三讀通過了
那就快上啊
還在等什麼
從這一堆回文

重機騎士還是反映出一樣的自私心態

重機騎士:
"責"重機與汽車碰撞,汽車被不公平判決了,甘重機屁事,汽車去找恐龍法官阿
"權"重機不能上國道,汽車能上,不公平不公平 ,重機也要上國道

因為這樣的自私心態
重機上國道遙遙無期

既然重機團體及部分騎士想要用這種對自己有利的判決來上國道
造成他人的恐懼也毫不在乎
那就來看看民意怎麼反對

所謂的追求公平正義
所謂的跟著先進國家進步
全都只是為了包裝"只要權,不要責"的自私心態

所顯示的行為表露,一覽無遺
無代無誌牽托大重,大重招誰惹誰了,會攻擊大重的應該本身都沒有大重

待自己有了大重,又要說其他車種的不是,各位車友可以休息一下了,換個心情

關心別的議題卡實在啦
說到底還不是台灣用路人
沒基本安駕觀念
導致一堆車禍
只要上路或多或少你不犯人
別人也會來撞你
覺得重機、汽車都沒絕對的好與不好
雙方整天互炮有比較開心嗎~不懂~
一堆法治觀念不足的 被奴化得太深的 當然看不懂


我再貼一次


為什麼你不能反對重機上國道!

一、這是尊重基本人權
同樣身有行為能力的人,就該得到相同的尊重。
當一個人要從A點到B點,他有權利可以依他的需要選擇任何一種交通工具,而國家收人民的稅金蓋出來的馬路,就是為了提供國民使用交通公具移動的載體。因此,對於任何在馬路上移動的交通工具而言,你都必須將它視為一個人的移動現象,不管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你都必須尊重他的選擇。那個人可能是騎重機的人,也可能是開汽車的你。
這是基本的人權。你要學會能夠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

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可以接受別人犯錯,我自己也連帶要受懲罰嗎?
反對重機上國道的,大多數的人都會犯一個錯誤。因為重機在路上都亂飆亂騎,因此不能夠讓他上高速公路。如果你這麼認為,請你再把標題念一次,你真的同意嗎?
因為有駕駛人不守交通規則,所以你認為所有使用相同交通工具的人都要連帶受懲罰剝奪路權嗎?

三、對於不同的交通工具,你是不是能夠用相同的標準來要求。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還是只看到別人的缺點,卻無視於自己的犯錯。
所有的交通工具都需要有人操作才會行駛。因此,交通工具在移動時,是否會造成危險,端賴駕駛人的行為。你要要求的不是那些各種不同的交通工具,而是使用交通工具的那個人。
所以,如果你認為騎重機違規是可以成為剝奪使用重機來當交通工具的所有人的理由。那麼,請問使用四輪汽車違規的駕駛人,你是不是該用相同的標準來剝奪所有使用汽車駕駛人的路權呢?
不要迴避這個問題,這是你在質疑重機騎士時,你必須要先問自己的問題?
想要放火燒別人,你得先確定不會燒到你自己?

四、重機上高速公路如果出事了,會拖累我,我為什麼要承擔這種風險?
使用任何交通工具都會有一定的風險,風險真的發生了,那叫做意外。正常人不會故意讓意外發生,讓自己陷於危險之中。而意外的發生,不是只有重機,任何交通工具都有可能發生,包括開在你前面的那輛汽車(第三點的標題請您再念一次)。
使用交通工具時,和前方的交通工具保持安全距離,讓自己有足夠反應的時間採取必要的閃避措施,這也是使用交通工具時的駕駛人應該負起的責任。(不要跟我說你只想眼睛閉閉爽爽開)
若你真的認為事故發生後,你會因為法規讓你應該無肇責卻去必需負擔損失時,這是法規的問題,不是交通工具或是任何駕駛人的問題。你擔心這種事會發生的話,應該朝向法規的修正去努力、去反應,不要搞錯對象了。把法規的問題叫使用交通工具的人去負責,你的腦袋可能不夠清楚。

五、經過高工局民調顯示,大多數的民眾不支持。行政機關不可以無視民意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
這一點,您必須要知道。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高速公路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在一個代議制度的民主國家中,立法院是最高的民意機關,立法院都通過的法案,豈是民調數據可以否決的。
你是民主素養程度不夠,還是民粹過了頭?

六、重機是人包鐵,真的發生意外,會有很嚴重的傷害。所以重機不能上高速公路!
二輪車輛發生意外,和四輪轎車發生意外,甚或是大客車發生意外,都會造成駕駛人或是乘客不同的損傷。選擇使用何種交通工具,就須承擔不同性質的風險,這是駕駛人或是乘客必須要了解的,也是他為自己的選擇所該負的責任。
那是他個人的事,你用別人的選擇來否定他的人權,你的人權素養在哪裡?會不會管太大?

七、因為台灣駕駛人道德有待加強,所以不贊成重機上國道。
我想請問的是,駕駛人的道德要到何種程度,才會符合您心中的標準?或是符合大眾的標準?這標準要由誰來定?這標準該由誰來做測驗或衡量?是不是應該把所有交通工具的使用人都拿這個標準來檢驗?
這必須是依科學根據的判斷標準,若無法提出,您提出的只是一個無法被確認的理由,而只是想將問題模糊化。如是,您反對的理由將毫無正當性。
提出一個篩選的標準是好事,但是你是不是該先確認一下這個篩選動作是否能夠真的被有效實行。另,請回去把上面的第三點再念一次。

八、我就是不爽重機上國道。
反對一件事,不需要理由! 你還是文明人嗎?
綜上,如果看完了,你還反對重機上國道。我是覺得,這已經不是思考邏輯層面的問題了,而是你人格根本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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