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ljr wrote:
4、高速公路建設時是針對[汽車]而設?
A: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1項第1款:[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所以機車通通都可以上高速公路嗎? 為什麼要獨厚大型重型機車呢?
heroljr wrote:
8、四輪汽車撞機車,即使全是機車的錯,四輪汽車沒有過失,四輪汽車仍要賠對方?
這是很老舊而錯誤的觀念,行人出錯,被撞死還要賠對方的判決是很多的,
看看這個報導: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75181
如果連行人被撞死都要賠了,你覺得重機一定贏?
大型重機駕駛人在高速公路因為事故 不管是自摔 自撞 被撞 被後車輾斃,這也不是大型重機駕駛人的錯,
因為他也是不情願 自摔,自撞,被撞 但後車因為倒楣煞車不急把這一位大型重機駕駛人輾斃 照樣要民事賠償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因注意而未注意 帝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