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0815 wrote:
要上哪兒就上啊!贊成。
前提是一下兩條要一併立法:
1. 無論死傷,後方(左右,前也是)一律無責。
2. 有保險的,保險公司也無條件放棄代位求償的權利。
…如何呢?...(恕刪)
一小搓人平常很會吵 但是你提的這兩條 騎重機的沒幾人敢應聲
現在是關注在 重機於時數100公里發生意外時 生存率幾乎為0
但是一堆文盲 偏偏扯到 別的地方
簡單說 A= 重機騎士 B=四輪駕駛
A在外側 不小心自己滑倒 滑到內側
內側的B 撞到了 A
猜猜看 A的家屬 會不會凹B賠錢
我堅決反對重機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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