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夫@ wrote:
+1 個人不反對重...(恕刪)
我直接切一個面來說,您大概就明白了:舉凡大型車包括汽車在內,比起任何機車都是"更有效的殺人工具"。
駕駛這樣的交通工具上路,無論在情在理在法律面上,本應負擔更大的責任,否則,您以為政策面上為何要宣導大車禮讓小車,小車禮讓行人?又為何在罰則上,大型車重於轎車,而轎車重於機車,機車重於行人?就是因為前者對後者的威脅性大。
目前政府以基於機車可能被轎車殺掉作為理由,只允汽車行駛高速公路這種各方面來看安全性都最高的道路,還懂得在部分路段把大型貨車/聯結車趕下來,就是為了您們轎車大爺的安危著想;您可以想想,政府怎麼不是開放給機車行駛,然後為了安全在部分路段把轎車趕下來?我還要體醒您,現在政府把機車趕去海邊跑什麼61快速道(側風最強、吹沙最多、路面所有高速/快速道中最差、全段允許大型貨車/聯結車行駛、因靠海運重點所以大型貨車/聯結車最多、因地處偏僻交通取締最不嚴謹乃至於違規狀況最嚴重的道路);以上所述,再加上平面道路上不得行駛內側車道必須待轉等政策,足以夠您好好思考一下,本國政府對轎車大爺是多麼禮遇。
臺灣跟先進國家「國情不同」之處,就是在多數人不能有邏輯地獨立思考。
對的事就算沒有民意支持,甚至民眾反對都該做,這樣國家才能進步。
101finefoo wrote:
等大多數重機騎士都能像已開放國家一樣守法,那開放的腳步就近了 !
不少重機談路權的時候他是汽車;行駛在快速道路鑽車縫蛇行,超速行駛。他又變成一台機車的行駛模式囧
大家還贊成開放嗎?...(恕刪)
1DX + 35L、85L II、135L、 16-35L II、28-70L、70-200L II
但還是有三大有別於國際共識的法令或是觀念
第一個是廢除死刑,全世界已有超過2/3的國家法律上或事實上廢止死刑
無論是歐美先進國家或是非洲開發中國家都有
第二個是通姦除罪化,大多數國家都已廢除通姦罪,除了伊斯蘭教國家以及中華民國
第三個就是機車上國道的問題,事實上簡單查一下維基百科,就可以得到一個表

當然這是參考用的,不過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1. 不是只有日本或是歐美"先進國家"才開放,很多中美、南美、東歐、東南亞國家同樣也開放
2. 不是只有"機車數量很少"的國家才開放

這是ARTC統計全球前14名機車銷售國家,綠底是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的國家,大家覺得台灣機車密度高所已不適合上高速公路
但事實上除了美國、巴西土地大國之外,印度、越南、菲律賓、意大利的人口密度其實也不低
這些國家機車也是隨處可見的交通工具,而且也可以上國道。
不過說了這麼多,找了那麼多資料,最後反對機車上國道的人,就像反對廢死或反對通姦除罪一樣
就只會丟出一句"國情不同"的大絕,好吧~那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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