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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太吵!被檢舉就要驗重機車主控擾民

要扯的話我也來扯好了
別說你幾分貝合法範圍啦 不管是哪種車只要你起步拉高轉速 引出大聲音
在不小路或者不適當場所拉高轉速提高音量就擾民了啦!
很多問題並不是 "合法分貝" 就可以閃的! 只要你的做法讓人感到痛苦 就有問題!

不然現在政府應該沒禁止半夜打球吧?
那看你家在哪裡 我半夜去你家門口運球 反正我沒犯法 你也不會介意吧?

嘴砲注意!! wrote:
那看你家在哪裡 我半夜去你家門口運球 反正我沒犯法 你也不會介意吧?


大哥 這叫侵權 可以提民事訴訟的
Intel Pentium MMX 200MHZ ASUS TX97-E NEC 32MB EDO RAM*2 Winfast S280V2 2MB Q

elekkadom wrote:
這的版是重型機車綜合...(恕刪)


大大,最近G-MAX還有原廠特仕版,那種的一出來應該被檢舉不完吧

可是她是原廠的XD,真不曉得正義魔人要怎麼辦
二十年前...偶爾有台重車經過, 我總是會停下腳步, 聆聽/享受一下這美麗的聲浪, 跟同學談論著WTO開放後, 我們所認為的糜靡之音會不會變為眾矢之的...

今天...果不其然, 很多人會抗議我們所認為美好的事務!!!

雖然輕檔車/直通小羊 的噪音出現機率更高, 也更讓人厭惡, 但是誰沒年輕過...認了吧, 就讓正義魔人去處理吧!!! 既然法令如此, 短期你也改不了, 我覺得大夥兒就認份點, 歡喜做就甘願受, 市區還是低轉騎乘, 騎車是一種享受, 別讓她成為負擔.

hadesczw wrote:
在下只看到本棟樓有許多車主有被害妄想症,常常可以看到許多人高喊重車族的許多行為被放大檢視

但怎麼許多對重車不利的行為也要被放大檢視呢?

這條管道並非針對大型重機或改裝人士,不過是針對噪音而檢舉,

卻多人的回應都是那你要如何如何,那我也要如何如何,

大家和平共處難嗎?你們想騎重機,我們不想被噪音吵鬧,誰對誰錯一定要分個高下?
...(恕刪)



簡單說好了

你的耳朵是噪音分貝計嗎?

還是你的感覺是分貝計?

若不是
以你的『覺得』、『感覺』很吵
就去檢舉某台重機
你看得出這台你覺得很吵的重機是有改裝還是原廠的?

害得那重機必須抽空請假去驗車
結果那台重機原廠乖乖牌
噪音檢測也PASS
請問一下
這重機車主活該倒楣嗎?

換成你是車主
莫名被人檢舉
要請假抽空去處理
你作何感想?
Henry0320 wrote:
簡單說好了你的耳朵是...(恕刪)


簡單說好了


以你的『覺得』、『感覺』聲浪很感動
就害得那些人必須接受你的噪音產生的問題

請問一下
這些人活該倒楣嗎?

換成你是被吵得
莫名生活受到干擾
要抽空去檢舉
你作何感想?
這問題根本無解,你一句,我一句,辯來辯去,

辯到臉紅脖子粗,還是沒辦法改變別人的想法,

除非當事人願意改變想法!!

就像我以前也不是很喜歡重機,

其實就跟現在大多數反對派是同樣的想法,

很吵啦、不守規矩啦、有錢人的玩具啦、

為何享有汽車的權益,卻還要像機車一樣鑽來鑽去啦..等等,

不過後來在板上看了不少文章,想法慢慢有了轉變,

加上路權的開放,現在也變得想要騎重車了!!


只能說有騎重車就多給別人些尊重,

至於無的放矢,隨便亂檢舉的就由他去吧!

寬恕是種美德~~
Henry0320 wrote:
唉~!鬼政府、鬼媒體....鬼島??...(恕刪)

我前面就說過重機的"聲浪"就是重機的原罪,
聲浪要聽的舒服,
一定要有一定程度的音量才"感覺"得出來,
尤其路上噪音那麼大,
一堆重機騎士在那邊拉轉聽聲浪可是事實,
所以一堆人說原廠聲浪不大根本毫無意義,
在路上也聽得到的聲浪在晚上的住宅區就是吵,
被吵到的居民檢舉是合情合理的,
誰叫你們喜歡聲浪就是這麼的好辨認,
不過我相信你跟前面的"壓力鍋"應該一樣聽不進去,
因為要人否定自己的興趣太難了,
所以你們只好找各種理由合理化聲浪,像"壓力鍋"就一直跳針"你們",
絕不承認聲浪對一些安靜生活的人就是噪音。

但重機騎士裡還是難得有人有自覺,
像前面有人就懂得低調駛進駛出住家,
這種人才是聰明,
而像你這樣跟一般民眾硬碰硬地嗆"鬼政府、鬼媒體....鬼島",
(鬼島是群體攻擊,之前elekkadom也是污衊多數暴力,騎重機的都喜歡這樣?)
只會適得其反。

說到底,
重機吸引人的賣點就那些"引人注目"的行頭阿,
這些賣點讓你們重機騎士享受時,
同時也代表了這些賣點也會"嚴重影響"旁人,
這本來就是一體兩面,所以我才說是原罪,
世界上很多事本來就是有一好沒兩好,
但許多重機騎士不承認這點,老是用奇怪的理由硬坳,
這才是每次被圍攻的主因。

騎車的人喜歡聆聽享受這美麗的聲浪,但是旁邊的人就要忍受這巨大的噪音嗎!

這就是 "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汽車的CC數都比重機大多了,還是可以消音到很安靜的!
技術是可以做到的,而不做,這就是故意為之!!!

不自愛導致眾多厭惡!!!


hadesczw wrote:
簡單說好了


以你的『覺得』、『感覺』聲浪很感動
就害得那些人必須接受你的噪音產生的問題

請問一下
這些人活該倒楣嗎?

換成你是被吵得
莫名生活受到干擾
要抽空去檢舉
你作何感想?(恕刪)


請注意看我的原PO
我何時有寫重機聲浪很感動?


我說的是原廠未改的重機
卻只因為某人『覺得』『感覺』這『原廠』重機的排氣管聲音很吵!!OK!!!


重點在於
聲音大小用『感覺』、『覺得』來判定的嗎?
因每個人對於不同物體產生的聲音大小感受度不同
就會有不同的音量承受度或接受度
進而變成影響情緒上的起伏


所以才說
聲音的大小,需有單位來量化
一般就以分貝數值大小當作是標準,用以定義聲音的大小

人耳又不是分貝計
又加上每個人對不同物體聲音的承受度不同
相同分貝數的聲音下
有人對於敲擊聲不能接受
有人對於喇叭聲受不了
有人對指甲刮黑板的『吱、嘰』聲感到恐怖或噁心
更有人聽到錢鼠的叫聲,就嚇到尖叫、嚇哭

一台重機騎過去
排氣管聲音只有85分貝
一定會有人覺得吵
但~也會有人是沒聽到、沒啥感覺或還好
甚至是覺得聲音好聽

難道就因為不喜歡重機排氣管聲音(合法分貝內)
就去檢舉
讓這騎士請假、準備資料跑去驗車
然後卻又符合法定數據安然離開

跑這一趟犧牲的時間成本、請假、車輛耗損、精神..等
政府會還你嗎?
檢舉人會感到抱歉、或者賠償嗎?


若惡性循環下去
搞的人人開始都互相報復
管你原廠還是改裝
看不順眼
拍張照、有具名,發個e-mail、寄個信就可檢舉
花不了幾個錢

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裡面的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檢舉後應即查證,被檢舉機動車輛經查證確有妨害安寧情形者,應依本法(噪音管制法)第十三條規定通知其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基本上這只是寫好看的
政府會派人『查證』,然後確認有妨害安寧,才會通知前往接受檢驗?

真是夠了
車子都在路上跑,怎麼查證?
如果都是在半夜出現,公務人員會半夜去查證?
別傻了?
最簡單、便宜行事的作法
就是收到檢舉,直接發通知給被檢舉人,通知去指定地點接受檢驗~~就搞定
倒楣的就是車主了

換成是你的汽車、機車
莫名地被檢舉,就要上班時間跑一趟驗車
你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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