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就很像
女人 v.s 男人
女人一直要追求女權,要兩性平等
但男人與女人,從出生就已經不是平等的了,是要追求甚麼平等?
真正的平等,還是口號上的平等?
那今天叫女人去當兵,她們要嗎?
(我沒有要挑起男女的對立喔)
重機一直要追求路權,與汽車一樣的權利
但重機與汽車,從生產出來就已經不是平等的了,是要追求甚麼平等?
是真正的平等,還是口號上的平等?
若今天發生後車追撞前車的時候,就不要重機的家屬出來哭哭啼啼
我只是用很極端的方式來說明闡述這件事情
請不要無限放大喔!!
我覺得今天高速公路要不要開放重機這件事情
應該朝著理性的角度去想
我覺得重機應該是要回頭去想,為何縣市政府不願意遵守法令開放?
是不是因為台灣的用路環境真的不適合?
台灣的風俗民情不適合?
不過我會反對重機上高速公路
理由如下
首先台灣高速公路設計字開始就沒有將重機行駛規劃入使用目標之內
如果單純就稅金與汽車相符
這點就要將重機汽車化理由也顯牽強。
稅金是政府用來表示開放與限縮的手段,而非是相同稅金相同對待的方式。
可以試試看發個問卷,問民眾 重機就騎乘方式與速度 屬於汽車還是機車就可以歸納出結論
事實上重機就是高速機車
他有一切機車有的模樣。安全性穩定性卻不如汽車。
另外有很多重機騎士會用肇事多寡來解釋重機安全,
但常常陷入盲點,應該要以相同車種的肇事比例來做計算,
也就是汽車類,肇事汽車佔所有汽車的百分比來做計算,較為合理。
最後就台灣重機騎士的心態來看,
只要在例假日擺台攝影機觀察106縣道塞車時,
重機騎士有多少比例是將自己視為汽車跟在汽車後面排,又有多少比例是像一般機車吃中線吃對向吃邊線
就可以明白台灣多數重機騎士將自己定位是機車還是汽車心態。
我會覺得將重機嚴格的汽車化,對於重機騎士而言,反而很辛苦
特別在塞車時候,不能鑽車縫,忍受廢氣廢熱。
jeffwu6705 wrote:
重機 v.s 小客
我覺得就很像
女人 v.s 男人
女人一直要追求女權,要兩性平等
但男人與女人,從出生就已經不是平等的了,是要追求甚麼平等?
真正的平等,還是口號上的平等?
那今天叫女人去當兵,她們要嗎?
(我沒有要挑起男女的對立喔)
重機一直要追求路權,與汽車一樣的權利
但重機與汽車,從生產出來就已經不是平等的了,是要追求甚麼平等?
是真正的平等,還是口號上的平等?
若今天發生後車追撞前車的時候,就不要重機的家屬出來哭哭啼啼
我只是用很極端的方式來說明闡述這件事情
請不要無限放大喔!!
我覺得今天高速公路要不要開放重機這件事情
應該朝著理性的角度去想
我覺得重機應該是要回頭去想,為何縣市政府不願意遵守法令開放?
是不是因為台灣的用路環境真的不適合?
台灣的風俗民情不適合?
本來就是不同的交通工具,本就特性不同,何以有平等之說,只是行政機關懶惰不想整個因應重機特性全面修法,只套用一句比照汽車省去一大堆修法動作,這也不是重機騎士跟汽車車主想要的狀況
不過路權沒法無線上綱到可以合法侵害到人命,當你獲得駕照,你就應該知道汽機車這種交通工具會有的風險,以及應該負的責任,尤其車體越大,對行人以及機車的傷害越大,更要嚴格謹慎使用,若你是大型拖車職業駕駛為目標,你更應該知道你的限制更加嚴格,因為強固的車體雖然為你提供了保護,一旦肇事也大幅提升對他人的傷害程度,若你只會認為肇事為何對方只會哭哭啼啼,卻未警覺自己駕駛汽車的責任與義務,勸你將駕照繳回吧,你已經不適合駕駛這種容易肇成他人傷害的交通工具了
至於用路環境適不適合,你沒試辦如何確認,靠幻想嗎,這也是這次修法三讀通過的重點,尤其這還是當初立法協調時交通部一力要求要試辦,為了尊重交通部,才沒有把重機上國道寫死,現在交通部不試辦,請問如何確認適不適合,拿快速公路那種跌破眼鏡的重機肇事率嗎????
重機喜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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