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lcat wrote:
米咖就很聰明 , 早早就寫明了是贊助 , 在那扯成是賭博
阿沒入賭具時 , 真的是跟條伯說....阿你去沒收高速公路阿....
縮了就打一堆 , 只有怡笑大方阿........(恕刪)
哈...被你發現!
早就閃好了, 不知道他老兄在怕我這個小朋友什麼? 我年記輕輕的而已
奉茶贊助合約>這算那門子的賭博? 這是辛苦後的微薄獎勵茶水而已, 我準備請其他399位騎士一起喝掉400杯咖啡(本來365杯而已, 是他老兄自己錢多加到400杯)!
倒是他自己先說要跟我賭, 這是大家都看到的事實!
1萬6千元等值的一年份咖啡也花不起, 花不起就不要公然找別人賭博!
路權跟賭博跟本沒關係, 是他老兄自己要扯在一起的!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