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不論路權,發生車禍撞到人,不問對方傷勢,還用腳再次傷害對方,說真的這就是不對,如果今天有人違規穿越馬路,你就可以大大方方撞死他嗎?人要心存善念,連善念都沒有不知道要說什麼了.行人未依斑馬線等穿越馬路,是不對的行為,你可以協助送醫並幫忙,到時候提出行車紀錄器畫面,明白告知對方違規'穿越馬路,屆時就會明白是誰對誰錯,今天你發生車禍,撞到對方,還去加重傷害她,這和路權沒有關係吧..這是兩件事,小女生被撞,小女生可能錯的比例比較高.而你傷害對方,就是完全是你的錯.這裡面應有很多是該車隊的吧.不然一直提出路權論,連新聞都沒有在說路權...某些人心態實在可議.
aries405 wrote:沒有發生的事情就不需要提出討論,因為照你的邏輯,我們不限定重機,很多交通事故都不用判了,因為討論那些沒發生的假設性,大家都各有立場,不會有交集。另外遵行方向,請在車道上遵行方向,不是『路肩』。 把因果關係先釐清吧~交通事故,前因後果的爭點,不是直接躺在路上的就是代表對的一方。
路上不少騎大型重機素質如何,很多人心理有數,在跟車隊出去,也常看到有不少人吧馬路當成自己家,認為自己要如何騎就如何騎,出事只找對自己有利的來說,其他的都當作不知道沒看到,或是想騎高架時說自己是路權比照汽車,其他時後就比照重型機車,完全就是以自己的利來自由心証。
撞到人還上去踹真的是有夠冷血我看他時速應該破百了一般超車也不是從右邊超吧看到路中央有人就知道他可能隨時會穿越馬路應該要減速縱使那小女孩隨意穿越馬路不對但也不要去踹他好幾腳好像跟她是仇人似的要人家的命台灣駕照太好考我真的覺得考駕照要先去上2個禮拜的道路安全課沒90分就扣考而且應該要實際上路考試才對
aries405 wrote:看了一整天那些為重機...(恕刪) 大家不要再跟這些重機飆仔談道理了,因為他們跟本不懂尊重人,整天只會逞凶鬥狠,毫無人性可言,與酒駕同樣危險,大家不如串連起來跟立法委員申訴要求修法讓他們連台灣的小道路都不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