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under2006 wrote:
??? 限速50,騎51就是超速違法.....沒什麼十公里內就不違法的.......(恕刪)
因為台灣有很多車是快樂表.
再加上雷達(雷射)測速器可能也有誤差值..
所以.
才設有+10%誤差值
但是
限速50.超速61..是以超速11公里開罰單..
道路規劃及限速設定都是有一定的規範
不是老大說要設多少就設多少
但是
立委或民代去跟公務機關討論一下
也是有改變的空間....
不長眼 wrote:
限速50.超速61..是以超速11公里開罰單.....(恕刪)
maco0304 wrote:
無法苟同
車速若無過快
怎會停不下來
(我才不信 騎車慢速過彎會躲不過
幾乎都是壓車過彎才躲不過對方))
chia25 wrote:
剛剛經過中山北路(北美館)往士林大直的橋上,在人行道上停放一台黑色重機,車頭全毀,看來撞的不輕,希望車主沒事......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