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重車通勤比汽車還燒錢,真的不要騙~
不能上國道,車商受到的影響微乎其微
加價賣就好,總是會有人買單
一對網紅拿國道議題賺流量,整天罵政府無腦
反過來說,這些網紅給了多少理性的配套方案??? 還是只會傻傻騎車上國道...
以下議題有人討論過嗎?
1.國道警察是否需成立騎警單位
2.上下國道須在閘道刷卡繳費(四輪當年也是使用回數票數十年)
3.行駛於國道之車輛強制加裝行車記錄器
4.車禍發生後,若非舉證困難,須速審速決避免擾民
5.機車行駛國道雙載僅限成人(部分路段風速較強,兒童可能抓不住)
6.禁止機車懸掛物體,除非原設計允許
7.免除非法律範圍外之道義責任
8.車輛故障需比照現行法規運送
9.塞車時開放機車慢速行駛路肩及車道中央(60km/h以下)
10.所有車輛於國道表演特技或嚴重超速(180km/h以上)即沒入車輛拍賣並繳交國庫
11.所有車輛行駛國道需有完整保險,未保險車輛若有肇責應加重處罰
12.租賃車輛需有完整租賃契約,避免車行未依規定提供車輛
網紅就是拐一堆小朋友騙騙流量厲害,哪個真的想跟政府溝通?
不然給他當一年交通部長試試看,沒人敢啦~
既然上法院會抖...按送出時怎麼不想一下???
fannfu wrote:
重機定位就是休閒娛樂...(恕刪)
所以你覺得這三台重機是正在從事休閒娛樂的活動是嗎? 這還只是google地圖隨便找的喔!

不要又在那邊腦補重機只能是特地車款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皮爾卡燈 wrote:
舉例1.我喜歡重機,我也喜歡汽車,我兩種交通工具都會使用,我看到重機猴子山路撞死我會拍手叫好,我看到汽車飆仔撞山壁覺得過癮,「人才是主體」,我痛恨猴子,不會因為我騎重機而有所改變。這些網友誤以為所有重機騎士都是飆車族,但是因為沒實際瞭解過(資訊都從新聞上看到的,而新聞只會報飆車撞車的)。多少車友循規蹈矩慢慢騎,只是你們沒看到而已。
交通工具根本不是重點,這兩個月多少卡車猴子鬧事,怎麼這些不爽重機猴的人沒出聲?卡車猴肇事的傷亡率是重機猴的數十倍(蘇花隧道傷亡多慘烈?)。
舉例2.說重機只是娛樂用品也是錯誤命題,因為如我樓上所述,車況好的二手重機只需要10萬以內就有,而車況好的二手汽車至少要30~40萬起跳,我身邊就有不少朋友因為住在新北,需要走高架橋到台北市通勤,由於預算不足,只好搬去新北市,還有騎重機。 如果有錢,誰不想開車上班?誰不想搬到蛋黃區搭捷運就好呢?
關於你的舉例1
論點嚴重錯誤
重機之所以會引起大眾反感
就是因為大眾在路上看到不守規矩比你所謂的循規蹈矩還多
這絕不是一些新聞報一報就可以改變觀感的
你可以說汽車違規的也很多, 是, 沒錯
但汽車的的母數過大, 這些汽車的違規的數量就顯得沒那麼誇張
重機就是因為母數已經很小, 不守規矩的比例自然就高
卡車大學長就更不用講了, 人家違規的比例比你們重機低太多了
更不用說人家還肩負著維持國家GDP的責任
這社會上沒重機不會怎麼樣, 但卡車司機若罷工絕對會對社會經濟有所影響
別以為別人眼睛都是瞎的, 都沒看到
關於你的舉例2
論點也是錯誤, 重機就只是娛樂用品
超跑也是娛樂用品, 但是並沒有說就不能拿娛樂用品的重機或超跑代步
就像你吃飯可以吃飽, 那吃零食就會吃不飽嗎?
你說你身邊就有不少朋友住在新北走高架橋到台北市通勤
那我請問, 你這些朋友遇到梅雨等天天下雨的季節
是否一樣騎著重機穿著雨衣通勤??
答案不用說, 大家都有眼睛看, 一遇到下雨, 重機就會消失大半
他們去哪了? 當然是改開車啦, 所以重機不是娛樂用是什麼?
一堆假日還去跟跑車隊, 不是娛樂用是什麼?
另外, 不用扯什麼同性議題, 完全不能類比
同性婚姻是基於憲法所保障的自由人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
重機只是個交通工具, 並沒有人權
要理性討論就跟你理性討論
我就怕到你辯到後來沒辦法理性
鬼打牆, 跳針, 惱羞成怒樣樣來, 歹勢, 看多了

路人39 wrote:
關於你的舉例1
論點嚴重錯誤
重機之所以會引起大眾反感
就是因為大眾在路上看到不守規矩比你所謂的循規蹈矩還多
這絕不是一些新聞報一報就可以改變觀感的
你可以說汽車違規的也很多, 是, 沒錯
但汽車的的母數過大, 這些汽車的違規的數量就顯得沒那麼誇張
重機就是因為母數已經很小, 不守規矩的比例自然就高
卡車大學長就更不用講了, 人家違規的比例比你們重機低太多了
更不用說人家還肩負著維持國家GDP的責任
這社會上沒重機不會怎麼樣, 但卡車司機若罷工絕對會對社會經濟有所影響
別以為別人眼睛都是瞎的, 都沒看到
關於你的舉例2
論點也是錯誤, 重機就只是娛樂用品
超跑也是娛樂用品, 但是並沒有說就不能拿娛樂用品的重機或超跑代步
就像你吃飯可以吃飽, 那吃零食就會吃不飽嗎?
你說你身邊就有不少朋友住在新北走高架橋到台北市通勤
那我請問, 你這些朋友遇到梅雨等天天下雨的季節
是否一樣騎著重機穿著雨衣通勤??
答案不用說, 大家都有眼睛看, 一遇到下雨, 重機就會消失大半
他們去哪了? 當然是改開車啦, 所以重機不是娛樂用是什麼?
一堆假日還去跟跑車隊, 不是娛樂用是什麼?
另外, 不用扯什麼同性議題, 完全不能類比
同性婚姻是基於憲法所保障的自由人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
重機只是個交通工具, 並沒有人權
要理性討論就跟你理性討論
我就怕到你辯到後來沒辦法理性
鬼打牆, 跳針, 惱羞成怒樣樣來, 歹勢, 看多了
我很歡迎理性討論,但是請和氣溝通啦,吵架諷刺對討論沒有幫助,大家可以peace一點
(你最後幾句看起來是來吵架的,而不是來跟我溝通討論的?)
關於上述幾點,請容我說明
論點1
你說的比例數量,其實都是「感覺」,如果你有詳細的統計數據也請你提供出來我們一起研究討論。
另外,這些比例其實也是次要重點,因為重點還是「猴子」
你還是把「猴子跟重機」綁在一起,而綁在一起的同時,你就已經先入為主開始歧視了。
要客觀討論,你就必須先把歧視先放下,才可以進入法律、科學、數據、理論上的討論。
不然大家都靠風向跟憤怒帶著走,吵一吵看誰講話大聲,吵完以後還是沒有結果的。
而回到猴子議題,回到事故本身,任何車種都有猴子,比例多寡確實跟母數有正相關,但是還要考慮到傷亡數,卡車肇事案例最近幾個月不少起,而每一起都很嚴重,包括建商水泥車把老婦人碾斃,蘇花隧道卡車連環車禍,死者還是汽車駕駛(守法乖乖排隊的重機反而沒事)
我當然知道民眾為什麼討厭重機阿,但多數都是大家對重機的誤解,而確實你也對重機有很深的誤解。
但其實重機一點都不恐怖,恐怖的是猴子,猴子開什麼車都恐怖。
論點2:「重機就只是娛樂用品,超跑也是娛樂用品, 但是並沒有說就不能拿娛樂用品的重機或超跑代步就像你吃飯可以吃飽, 那吃零食就會吃不飽嗎?你說你身邊就有不少朋友住在新北走高架橋到台北市通勤那我請問, 你這些朋友遇到梅雨等天天下雨的季節是否一樣騎著重機穿著雨衣通勤??」
是的.....他們多數都沒錢養汽車,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樣有經濟能力....他們下雨天也騎著重機淋雨上班。
在歐美日本香港,騎重機通勤也是常態(因為可以上國道),而現在越來越多人搬到林口、汐止、基隆、桃園了,換了汽車,確實養護費用倍數提高,這都是基本數學題,可以直接把預算清單列出來的東西。
重機款式千百種,不是你想像中的1000cc BMW賽車才是重機,300cc的偉士牌,250cc的光陽頂客都是重機,性能跟售價也天差地遠。
就好比1500cc的yaris,跟6000cc的超跑都是汽車,但就是不一樣的東西。
但是你把「重機」全都歸類在娛樂,就足以證明你對重機誤解(你可以討厭重機,但也請你先瞭解過再來討厭,而不是盲目討厭)
但超跑,最便宜的也要上百萬起跳。
而因為重機百百種,所以當然有的是代步,有的是娛樂,像我自己買的重機就是娛樂用的(這邊想強調的是,每個人使用需求本來就不一樣,一概而論開地圖砲本身觀念就錯了,買汽車也不是每個人都通勤需要不是嗎? 我有朋友買mazda就是擺在家幾乎都不開,他都騎機車代步,偶爾假日出遊用)。
我幾乎假日才會騎,而且我真的就是市區繞繞而已,不鑽車縫也不闖紅燈,也不超速,我車子聲音也超安靜(歡迎你拿分貝計來量,可以一起來聊車當朋友)
但這又如何?娛樂用的工具就不能上國道,這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法律不會禁止人民選擇用合法的工具去娛樂使用或通勤使用。如果娛樂的移動工具會禁止,那水上摩托車、飛行傘都該被禁止,你說這些不會上路不會影想到用路人? 那跑車、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任何被定義娛樂性的交通工具是否也該被禁止?別鬧了~這是法盲言論,也是極權國家的思考模式。
再者,「重機」上國道不會影響到任何人,「重機猴子」上國道才會影響到其他人,但請記得金句(強調三千次了),猴子不限車種的~猴子上國道,就是會影響人,哪管你什麼車。
你跟其他鄉民一樣,把重機跟猴子綁在一起討論,你已經先仇視跟先入為主了,要理性溝通,你必須先放下仇視,你可以仇視猴子,我們一起來罵各種猴也ok
但討論機車上國道,你要客觀討論的是「合法民眾重機騎士」上國道去會遇到的各種情況是什麼?
例如11樓所列的那些問題,都是可以討論的。
開放重機上快速道路,台灣的重機交通傷亡率並沒有因此提高,反而汽車肇事率一直居高不下,為什麼?這就是最近幾個月社會一直關注的交通改革3E問題交通教育(Education)、交通工程(Engineering)及交通執法(Enforcement),你如果想另開一樓跟我討論交通3E改革我也很歡迎,這件事值得全體民眾關注,我們都希望台灣有一個更好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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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不用扯什麼同性議題, 完全不能類比同性婚姻是基於憲法所保障的自由人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重機只是個交通工具, 並沒有人權」,我並沒有說要把物權對等比較人權,而是指社會反對的現象,還有實施制度以後的狀況。
在法律上重機跟人權確實是兩種不同權利,但基於法理上權利義務的恆平原則,重機騎士付出跟汽車一樣的義務,本該享有跟汽車一樣的權利(這是法律邏輯問題,也在上個月某棟樓討論過了),如果你想另開一樓跟我討論法律也很歡迎,私訊我也ok,上次就有一位朋友跟我討論重機上國道的法律問題討論了好幾天
我們都希望台灣的交通環境可以變得更好,而不是變得更混亂,但重點是根絕猴子,禁止重機無法解決猴子問題,猴子還是存在,開放重機上快速道路,重機肇事率並沒有明顯提高,但是交通肇事率卻一直無法下降,這些數據都不能直接證明重機上國道就會產生意外。真正造成意外的,都是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而這也是貫穿整篇主題我一直強調的「猴子不限車種」。
更不要說我前面強調過的,卡車猴蘇花隧道事件,傷亡多慘烈?要禁止卡車?還是我們要檢討不合格的猴子司機?這些立場跟論點,不會因為我用什麼交通工具而改變。
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同時有多種身份:父母、子女、學生、汽車駕駛、機車駕駛、行人。在守法的情況下,法律本來就要找到一個平衡。而開放重機上國道,守法騎士不可能會造成其他人的利益損失,且汽車、卡車、跑車猴子也會造成其他人的利益損失,該怎麼辦?
還不簡單,依法處理阿,重機猴肇事,一樣依法處理阿,一堆人看到重機就把重機當作坦克在看待,本身觀念就錯了(關於這一點我再整棟樓講了至少10次吧,但就是有人省略不看)。
真的會造成大家危險的,是「重機猴子」,然後我又要強調金句了~記得吧?不要再回圈這一題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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