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son00 wrote:所以也就是我開300P馬力的Subaru WRX STI還是開100P馬力的K8還是騎25P馬力的Tigra 250都能夠從右邊超車,我開車我也要從右邊超車 如果你的Subaru WRX STI寬度 只有80cm你可以從Tigra 250右側跟他在同一車道並行,然後超過他也可以從100P馬力的K8右側在同一車道並行,然後超過他車道只要夠寬,你就可以實施車道分割從右側"車道"超車,是不行的
如果是心理不平衡自己去買一台重機就好,日子過開心一點...建議多用google搜尋再檢舉,不然浪費自己時間非高速公路上車流只要靜止或緩慢狀態是允取機車從右側併排,這不叫超車如果這樣是違規的話...那全台灣機車不知道在停紅燈前有多少台了...這已經不太是交通規則問題而是常識問題了,除非非必要下都右側是機車道而駛入超車
不長眼 wrote:台灣快速道路的交流道幾乎都是在左側不能右側超車??那引道附近都不能通行了吧 超車是指同車道後車超越前車的行為,不同車道就只有變換車道的問題。記得過去有網友就這問題去函交通部詢問,交通部路政司有正式回函。
grason00 wrote:所以也就是我開300P...(恕刪) 問題是應該沒有任何單一車道的寬度能同時容納兩台汽車...很多人以為重機比照汽車,開車不鑽是守規矩,事實上就是一個體積大鑽不過,一個體積小可以辦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