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sabia wrote:稅金沒繳及未驗車,或(恕刪) 早期重機沒合法很多都是AB車,掛假牌的車牌偷騎,所以也沒稅金問題,所以監理站搞不好也不會有這台車的車籍資料,要領牌還有很多複雜的程序要跑,水貨車當年也要看資料在不在,若不在要先想辦法弄出持有證明或購買證明,再用貨車拖去監理站驗車才能領牌,所以也要先弄到這台車能發能煞車燈號能亮.賣了當零件車或給人收藏應該比較簡單.當年很多是買牌來掛的.現在去領牌搞不好還要補稅金,能賣就賣一賣吧.